標題
高青縣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高青縣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文機關
高青縣應急管理局
發文字號
高應急發〔2024〕5號
索引號
11370322MB28613308/2024-5439939
成文日期
2024-04-12
發文日期
2024-04-12
主題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有效性
有效
高青縣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高青縣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高應急發〔2024〕5號
各鎮(街道)安環辦,經濟開發區應急管理和生態環境部,各化工和危化品企業:
為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縣應急局組織制定了《高青縣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高青縣應急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高青縣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2024—2026年)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夯實全縣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基礎,根據應急管理部《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省政府安委會《山東省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市安委會《淄博市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和市應急管理局《淄博市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結合全縣化工行業安全生產整治提升專項行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三年治本攻堅,鞏固和深化全縣化工行業安全生產整治提升專項行動成效。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重點,進一步健全完善風險防控、排查整治、監管執法、源頭治理、責任落實“五大體系”;進一步提高重大安全風險防控、重大事故隱患整治能力水平,夯實化工產業、化工園區安全發展基礎,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實現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有效遏制各類事故發生,堅決杜絕有較大社會影響的事故發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為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突出抓好企業主體責任落實體系建設
1. 強力實施企業主體責任量化提升工程。緊緊圍繞基礎保障“四到位”、重點環節“五從嚴”、失管失責“六必究”,指導督促企業按照全省危險化學品企業8類人員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清單編制指南,結合企業實際,修訂完善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健全內部考核獎懲機制,明確標準、方法和獎懲措施,嚴格崗位責任制監督檢查。常態化開展企業主要負責人“述職評議”,組織對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修訂和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 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活動。依據應急管理部新修訂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組織全縣危險化學品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活動,并將安全生產標準化評估定級與危險化學品企業分級分類工作結合起來,統籌推進各項工作。2024年年底前,全縣涉及一級重大危險源企業全部達到二級以上標準化;2025年年底前,涉及二級重大危險源企業全部達到二級以上標準化;持續推進石油天然氣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與HSE管理體系一體化建設,2026年年底前,取得顯著成效。
3. 深入開展安全文化建設活動。根據《山東省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工作指南》《山東省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文化建設評估指南》,積極推動全縣危險化學品企業開展安全文化建設,培育典型示范企業。將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工作納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實行量化評估,一體化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文化建設。
4. 深入開展企業“三基”“三紀”落實落細活動。根據《山東省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三基”“三紀”工作指南》,指導規范企業抓基層、打基礎、練基本功,抓勞動紀律、操作紀律和工藝紀律。選擇培育典型示范企業,引領帶動所有企業抓好“三基三紀”,推動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最后一公里”落實。
(二)嚴密防控重大安全風險
5. 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堅持重大危險源“消地協作”督導檢查工作機制,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安全專項檢查細則(試行)》,每年開展一次綜合檢查和若干次專項檢查,指導督促企業組織開展“三錄入”培訓,監管部門實施抽查通報,保證線上錄入質量,常態化開展重大危險源線上巡查,推動企業落實安全包保責任和安全風險承諾公告制度。嚴格落實高危細分領域“2+X”安全風險管控機制,每年對硝化企業開展專家指導服務,針對事故多發的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治理。2024年年底前,完成一輪過氧化氫(雙氧水)、環氧乙烷、環氧丙烷企業診斷檢查。嚴密防控老舊裝置安全風險,每年開展新增老舊裝置排查、風險評估和“一裝置一策”整改,推動建立老舊裝置安全運行技術保障體系,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老舊裝置。2025年年底前,現有老舊裝置在冊問題隱患全部整改銷號;2026年年底前,老舊裝置關鍵動、靜設備完成改造提升。
6. 開展油氣儲存和液化烴儲罐區安全專項治理。組織油氣儲存企業對照《油氣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細則(試行)》開展自查自改,各鎮(街道)安環辦、經濟開發區應急管理和生態環境部進行抽查。企業自身力量不足的要聘請外部高水平專家參加,確保評估工作質量。2024年年底前,組織中小油氣儲存企業開展視頻監控、氣體檢測、緊急切斷“三個系統”配備應用不到位等問題排查整治活動,確保整改到位。對城市建成區安全距離不足、人口密集區高風險油氣庫分類實施改造、搬遷或關閉。推動化學品儲罐集中連片區開展整體性安全風險評估,落實有針對性的防控措施,實施一體化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化工企業液化烴儲罐區安全管理規范》《化工企業可燃液體常壓儲罐區安全管理規范》,新建儲罐區嚴格執行規范要求,對建成時間長、安全風險高的液化烴儲罐區、常壓儲罐實施改造提升。加強先進適用裝備配備與技戰術研究,提升大型儲罐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水平。
7. 開展煙花爆竹和非法違法“小化工”專項整治。2024年年底前,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安全許可“回頭看”,對照《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標準》(GB 50161-2022),核查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符合相關標準要求。推廣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與零售店(點)自愿自主連鎖經營模式,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有效提升經營安全管理水平。始終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全面摸排非法違法“小化工”和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運輸行為,健全常態化聯動監管機制,對非法違法行為“露頭就打”、絕不姑息,充分利用大數據監控、網格化管理和群眾社會監督等多種手段,定期研判分析,及時打擊清理。
(三)持續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隱患
8. 精準治理重大事故隱患。按照《山東省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工作指南》,常態化開展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企業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1次帶隊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區分靜態(設備、周邊安全間距等)和動態(人員素質、管理水平等)兩類,2024年年底前,徹底消除靜態重大隱患,大幅壓減動態重大隱患。將高危作業場所超過10人(含10人)的,參照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整治,指導督促企業進一步細化落實高危作業場所人員數量限制管控措施,健全完善人員自動定位、智能視頻監控等信息化系統,對人員數量超限情形自動預警、及時處置。
9. 深化特殊作業和承包商作業安全風險管控。依據《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范》《山東省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和省應急廳編制的特殊作業安全風險管控指南和清單,全面開展安全教育專題培訓。將動火、受限空間、高處等特殊作業和檢維修、帶壓密封、帶壓開孔和承包商作業作為日常監管、執法檢查等的必查項,集中處理、曝光一批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落實化工企業異常工況處置、帶壓密封和帶壓開孔作業等安全管理規范,嚴格落實重大活動和節日期間“兩禁止、一嚴控”要求,抓好化工裝置開停車過程安全管理。推動企業有效運行特殊作業信息化審批和全過程視頻監控系統,高效精準管控安全風險。組織研究確定低概率、高風險作業清單(如:清罐、切水、倒料等),指導企業參照特殊作業進行管理。實施石油天然氣開采特殊作業標準化指導和專項治理。
10. 深化裝置設備帶“病”運行排查整治。按照《關于加強化工企業泄漏管理的指導意見》,指導督促企業深入開展泄漏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估,進行預防性、周期性泄漏檢測,提高危險化學品泄漏管理水平。推動企業加強設備完好性管理,開展預防性維修,保障設備的安全平穩運行,杜絕帶“病”運行。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化工企業環保設備設施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的通知》,建立聯動工作機制,督促企業對環保設施和項目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
(四)強化安全生產源頭管控
11.開展安全許可審批復核。2024年年底前,組織對2021年以來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和2021年以來發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許可條件進行現場復核,發現未批先建、不符合安全生產許可條件等違法違規問題立即整改、嚴肅查處。認真落實涉及“兩重點一重大”(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的安全風險防控機制,嚴格實施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審查。
12. 嚴守安全生產準入關口。依據新修訂的《山東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山東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文件規定,嚴把行政許可源頭關,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不予安全生產許可。按照省淘汰落后化工技術和裝備目錄,分期分批淘汰一批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工藝技術落后、不符合規劃要求的企業,停產整頓一批風險隱患突出、人員素質較差的企業,倒逼企業提高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五)提升化工園區整體安全水平
13.持續推進高青化工產業園整治提升。圍繞“十有兩禁”工作主線,深入推進“一園一策”整治提升,高青縣化工產業園于2024年5月底前,建成安全風險智能化管控平臺,2024年年底前,實現封閉化管理,達到較低安全風險等級。嚴格落實化工園區動態調整機制,園區若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安全風險評估等級未按期達到較低安全風險等級等情形,責令限期整改,若在規定時限內整改仍不合格,提報市應急局處理。
14. 加快化工園區重大風險防控項目建設。按照應急管理部、財政部《重點化工產業聚集區重大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總體方案》要求,積極推動化工園區申報并開展重大安全風險防控項目建設,推動化工園區參照國家制定的重大風險防控項目標準要求,建設完善安全風險智能化管控平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監測監控設備及危險化學品安全預防控制體系。
(六)加快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15. 深入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智能化無人”。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要求,采取典型示范引路、專家指導服務、改造成效評估等措施,強力推進安全技術改造。2024年6月底前,硝化工藝完成全流程自動化改造;2024年12月底前,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完成全流程自動化改造。2024年5月底前,具有爆炸風險化工裝置及設施的人員損傷范圍內實現無人化操作;2024年12月底前,涉及的物料具有甲乙類火災危險性、中毒窒息危險性等并可能造成人身傷害的高危作業場所基本實現無人化操作。推廣應用智能機器人巡檢、智能視頻監控、在線檢測監控等先進技術裝備,試點拓展應用場景,2026年年底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罐區、倉庫等重點裝置設施基本完成智能巡檢應用工作。
16.全面推廣應用先進技術裝備。按照省化工行業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工藝裝備目錄,指導企業積極采用精細化工連續流微反應器、自動灌裝和緊急切斷系統、大型設備遠程診斷監測系統等先進安全技術裝備。2024年年底前,硝化工藝企業全部應用微通道、管式反應器等先進技術裝備;2025年年底前,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藝危險度3級及以上的其他高危工藝企業全部應用微通道、管式反應器等新裝備、新技術。
(七)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17. 有效應用山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數字化管控系統。提高系統風險監測預警應用能力,深化企業特殊作業全過程信息化管理、人員自動定位、智能視頻監控等系統應用,2025年6月底前,推動所有重大危險源和重點工藝裝置、重點化工過程安全管理要素監測監控數據接入數字化管控系統,確保信息化系統有效運行。
18. 深化拓展信息化技術應用場景。2024年年底前,鞏固深化雙重預防機制數字化系統建設應用,推動涉及高危工藝的化工企業建成應用雙重預防機制數字化系統。持續深化“工業互聯網+危化安全生產”試點,拓展安全教育培訓、承包商管理、變更管理、設備完好性管理等應用場景,建設一批示范工程,開展陸上石油安全智慧井隊站場建設,推動企業數字化轉型、智能化升級。
(八)進一步提升安全監管效能
19. 建立分級分類監管長效機制。按照《山東省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評估分級指南(試行)》,組織企業每年聘請高水平專家隊伍開展一次對標自評,推動風險管理、安全操作、設備完好性管理、作業許可等化工過程安全管理能力持續提升。2026年年底前,指導督促80%以上的企業達到“藍”色、“黃”色等級。落實動態評估分級分類監管措施,按照“夯實鞏固藍色、規范提升黃色、幫扶管控橙色、整治淘汰紅色”的原則實施差異化、精細化分類監管,對“紅”色等級企業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橙”色等級企業每半年至少進行1次全面執法檢查,并派員進行指導幫扶,對“黃、藍”色等級企業實行“兩隨機一公開”或“四不兩直”抽查檢查。
20. 全面提升人員專業素質能力。按照分級分類管理原則,每季度對企業主要負責人開展一次教育培訓,每兩個月對安全總監開展一次教育培訓。推進化工園區實訓基地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培訓空間建設運營標準規范體系,推動實訓基地與企業安全培訓空間互補,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嚴格規范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管理能力考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各鎮(街道)安環辦,經濟開發區應急管理和生態環境部要將全縣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作為化工行業安全生產整治提升專項行動的深化和鞏固,統籌謀劃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分兩個階段推進實施。2025年6月底前,高質量完成專項行動各項任務,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并有效推廣,基本完成治本攻堅重點任務;2026年年底前,鞏固提升化工整治專項行動成效,全面完成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任務。
(二)強化支撐保障。結合本地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特點,突出重點目標任務,充分發揮領導干部包保責任制和“兩人一企”常態化駐點監督的作用,協調有關方面制定相應的優惠扶持政策,從項目準入、財政、信貸、技術服務、科技創新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導支持鼓勵企業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技術改造、自動化控制系統建設、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進安全科技成果運用等,提高安全風險防控水平。
(三)強化監管執法。每年組織對陸上石油重點井場站場開展一次全覆蓋執法檢查,持續開展化學品登記和鑒定分類監管執法,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2025年底前實現一輪全覆蓋執法檢查。聚焦重大隱患排查整治,實施精準執法,對于“零處罰”、“只檢查不處罰”、處罰條款落實不到位的,進行約談通報,提升行政處罰效能。強化事故調查追責問責,加大行刑銜接力度,對性質惡劣、社會影響大、沖擊人民安全感的事故以及瞞報謊報事故,按規定提級調查。
(四)抓好督導落實。各鎮(街道)安環辦,經濟開發區應急管理和生態環境部要加強督促、指導、檢查,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及時總結固化制度措施,增強抓落實的科學化、專業化水平。將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納入縣對鎮(街道)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加大考核權重,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對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表彰獎勵,對好經驗好做法及時宣傳推廣,推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深入扎實有效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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