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淄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高青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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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2022-5224114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22-01-20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編制。報告全文分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6個部分。
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報告電子版可在高青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catwennekamp.com)查閱和下載。如對報告內容有疑問,請與淄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高青分中心綜合科聯系(地址:山東省淄博市高青縣高苑東路7號;郵編:256300;電話:0533-7015123;傳真:0533-7015129)。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
淄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高青分中心根據市中心出臺制定的《淄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強化政務公開工作落實的抓手,細化公開內容,不斷將政務公開標準化延伸到基層,推動實現全縣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全覆蓋。2021年高青分中心信息公開數量為657余件,未發布解讀材料,未通過政府信箱收到群眾留言。
(二)依申請公開
1.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上年度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
2.收費和減免情況
2021年度本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費用。3.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2021年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0起,被提起行政訴訟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制定的《淄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務信息公開指南》要求,相關信息發布嚴格審查、保密,積極配合市中心完善相關欄目建設。實行政府信息動態調整制度,對本單位公開信息進行定期評估審查,及時清理、調整失效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充分利用淄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報紙、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及時宣傳報送亮點工作、工作動態及工作進展信息,在《今日高青》、信用淄博和市中心網站等媒體發表稿件30余篇。
(五)監督保障
進一步調整充實淄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高青分中心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由分中心副主任任組長。明確由綜合科具體負責政務公開工作,并配備2名工作人員。積極參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的相關業務培訓。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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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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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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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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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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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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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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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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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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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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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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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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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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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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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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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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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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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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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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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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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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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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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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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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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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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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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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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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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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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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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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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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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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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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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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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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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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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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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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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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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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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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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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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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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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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淄博市公共資源高青分中心深入貫徹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法律規定,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部分工作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識還需進一步提高;監督機制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二)改進措施
一是加強學習培訓,提高思想認識,營造政府信息公開良好氛圍。充分利用各種方式和渠道,不斷加強本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目的、意義、方式、具體要求及標準的認識,切實提高干部職工公仆觀念、群眾觀念、法治觀念。
二是加強輿論監督、法律監督、制度監督,將政府信息公開監督工作與其他檢查工作相結合,進一步豐富監督形式。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魯政辦字〔2020〕179號)收取信息處理費。2021年,本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費用。
(二)落實上級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情況
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21〕12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山東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魯政辦發〔2021〕5號)、《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淄博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淄政辦字〔2021〕39號)各項規定,制定了《淄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高青分中心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并根據通知要求,重點做好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息公開工作,加強公開信息平臺建設,及時調整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結合縣實際工作,將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的重點領域信息鏈接到縣政府網站,使公眾能夠方便、快捷地獲取所需信息。
(三)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情況
2021年,本機關未承辦縣十七屆人大五次會議建議、縣政協十四屆五次會議提案。
(四)政務公開工作創新情況
不斷創新政務公開載體,積極通過各類網站、報紙、新媒體宣傳報送亮點工作、工作動態及工作進展信息。交易系統進一步升級,“不見面開標”系統更加優化,所有交易項目均實現網上開標,提高了全流程電子化水平,遠程異地評標進一步常態化,逐步實現信息全公開、程序全透明、結果全公示,提升服務能見度及交易透明度,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規范交易行為。
(五)有關數據統計說明
報告中所列數據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與數據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數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