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解讀《淄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高青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
索引號: | /2022-5224121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22-01-20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一、編制背景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提交本行政機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布。淄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高青分中心在綜合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礎上,編制《淄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高青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2.《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
三、編制目的
為進一步調整優化公開目錄,深入拓展公開渠道,豐富公開請示,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扎實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和實效,推動建設法治政府。
四、主要內容
淄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高青分中心根據市中心出臺制定的《淄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強化政務公開工作落實的抓手,細化公開內容,不斷將政務公開標準化延伸到基層,推動實現全縣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全覆蓋。2021年高青分中心信息公開數量為657件。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上年度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制定的《淄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務信息公開指南》要求,相關信息發布嚴格審查、保密,積極配合市中心完善相關欄目建設。實行政府信息動態調整制度,對本單位公開信息進行定期評估審查,及時清理、調整失效文件。
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方面,充分利用淄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報紙、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及時宣傳報送亮點工作、工作動態及工作進展信息,在《今日高青》、信用淄博和市中心網站等媒體發表稿件30余篇。
監督保障方面,進一步調整充實淄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高青分中心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由分中心副主任任組長。由綜合科具體負責政務公開工作,并配備2名工作人員。積極參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的相關業務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