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高青縣林業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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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004222305L/2018-5039718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18-03-11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林業局 |
本報告由高青縣林業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編制。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始,至2017年12月31日止。報告電子版可在高青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catwennekamp.com)查閱和下載。如對報告內容有疑問,請與高青縣林業局辦公室聯系(地址:高青縣清河路5甲17號;郵編:256300;電話:0533-6962945;傳真:0533-6962945)。
一、概述
2017年,高青縣林業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7〕24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山東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魯政辦發〔2017〕39號)和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淄博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淄政辦發〔2017〕17號)等文件為重點,堅持改革創新和需求導向,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制度體系,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和公眾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一)加強組織領導,優化隊伍建設。政務公開工作列入單位領導分工。進一步明確林業局辦公室作為政務公開工作主管科室,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全局政務公開工作,切實做到機構到位、責任到位、人員到位、經費到位,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加強。
(二)完善制度機制,強力部署推進。國辦發〔2017〕24號文件、魯政辦發〔2017〕39號文件和淄政辦發〔2017〕17號文件下發后,我單位高度重視,認真梳理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進一步明確重點領域、公開事項、公開方式等具體要求,就做好2017年政務公開作出部署,切實抓好各項任務落實。加強公文公開屬性管理,文件擬稿紙設有公開屬性欄目,文件起草審核過程中同步確定其公開屬性,規范發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強解讀回應,建立政策解讀機制,明確解讀范圍,強化解讀責任,規范解讀程序。建立輿情收集、研判、報告和回應機制。進一步加強政府與群眾的互動交流,解決群眾問題,回應社會關切,征求意見建議,消除不實傳言,正面引導輿論。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情況:2017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件。
高青縣林業局信息公開情況:2017年,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6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依申請公開處理情況
2017年,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二)收費及減免情況
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過程中,暫未收取任何費用。
四、政府信息公開復議訴訟和舉報情況
2017年,我單位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我單位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建設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眾的新期待,還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現為:部分信息公開的重視程度不夠,部分信息公開不夠及時主動;政策解讀形式不夠多樣化、解讀不夠詳細。
2018年,我局將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讀力度,落實國家、省、市、縣關于做好政策解讀回應的相關規定,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實現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同時,多運用數字化、圖標圖解等方式,增強政策解讀的易讀性。二是加強政務公開平臺建設,用好管好政務新媒體,健全內容發布審核機制,強化互動和服務功能,保證發布信息內容合法、完整、準確、及時。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計表
高青縣林業局
2018年3月11日
附件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計表
(高青縣林業局)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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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16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0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6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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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0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0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0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0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0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被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七、向圖書館、檔案館等查閱場所報送信息數 |
條 |
0 |
(一)紙質文件數 |
條 |
0 |
(二)電子文件數 |
條 |
0 |
八、開通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或設立門戶網站信息公開專欄)數 |
個 |
0 |
(一)區縣政府及其部門門戶網站 |
個 |
0 |
(二)鎮、街道辦事處門戶網站 |
個 |
0 |
九、政府公報發行量 |
|
|
(一)公報發行期數 |
期 |
0 |
(二)公報發行總份數 |
份 |
0 |
十、設置政府信息查閱點數 |
個 |
0 |
(一)區縣政府及其部門 |
個 |
0 |
(二)鎮辦 |
個 |
0 |
十一、查閱點接待人數 |
次 |
0 |
(一)區縣政府及其部門 |
次 |
0 |
(二)鎮辦 |
次 |
0 |
十二、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數 |
個 |
1 |
(二)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1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1 |
(三)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十三、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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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0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0 |
(注:各子欄目數要等于總欄目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