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淄博市醫療保障局高青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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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00MB2858588G/2021-5123530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21-01-22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醫療保障局 |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高青縣醫療保障局辦公室綜合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編制。
報告全文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6個部分組成。
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報告電子版可在高青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catwennekamp.com)查閱和下載。如對報告內容有疑問,請與高青縣醫療保障局辦公室聯系(地址:高青縣城清河路9號;郵編:256300;電話:0533-6968175)。
一、總體情況
(一)體制機制建設
1、加強領導。我局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局整體工作進行部署。成立專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副局長擔任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負責局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明確專人負責信息工作的采集、整理和公開,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2、完善制度。為規范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市、縣有關規定,結合本局實際,制訂了一系列政府公開工作相關的規章制度(試行)和工作流程圖,規范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3、加強學習培訓。對局機關工作人員開展學習《條例》培訓,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責任感和自覺性,本年度共組織局多名干部參加培訓。同時,我局定期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專題會議,對科室的信息公開工作做出點評,及時總結工作中的經驗教訓,查擺問題,制訂整改措施。
(二)主動公開
按照縣政府考核要求,完成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指標中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任務;加大對信息公開工作監督力度;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意見箱,接受群眾的監督。在工作中堅持以監督促公開、以監督促落實,保證各項信息的及時公開。積極做好醫療救助等相關信息公開等,梳理并編制本單位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及時做好政策解讀工作,以領導干部解讀等形式解讀政策文件。
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方面:2020年醫保局收到0件代表建議,0條政協提案。
(三)依申請公開
1.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2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件2. 收費和減免情況
本年度,全縣各級各部門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過程中,未收取任何費用。
3.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復議 0 件,行政訴訟0 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積極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面深入開展,著力推進本單位決策、管理、服務、執行、結果公開以及醫療救助等重點領域公開,不斷加強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策解讀、回應關切等各項工作。始終把服務“窗口”建設作為加強政風建設、推進和落實政務公開的突出重點,完善了公開辦事制度,制定了辦事指南,都做出了服務承諾,工作人員一律佩戴胸卡、擺放桌牌,極大地方便了廣大來我局辦事的群眾。
(五)平臺建設
依托政務服務中心,設置了政務公開體驗區建設,建設集電子閱報欄、自助電腦查詢服務區、宣傳資料、政務信息公開欄為一體的政務公開體驗區,實現了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資源的共享互通,真正為群眾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務。
(六)監督保障
根據《高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高青縣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要求,對照部門主動公開基本目錄,明確各科室的政務公開任務,落實具體責任人。定期通報政務公開工作完成情況和信息發布情況,對不能按時完成政務公開任務的由分管領導約談科室負責人。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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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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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13 |
0 |
8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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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6 |
0 |
0 |
行政強制 |
1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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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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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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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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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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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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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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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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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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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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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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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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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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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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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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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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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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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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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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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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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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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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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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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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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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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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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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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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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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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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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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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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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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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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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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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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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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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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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要問題
一是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個別干部對實行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工作被動應付。二是公開內容上有時更新不夠及時。
(二)改進措施
1、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行為。進一步規范信息公開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制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及時性和時效性,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建議改進工作,并探索形成相應的工作規則。
2、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針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經驗總結,有針對性的健全相關工作機制,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