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高青縣應急管理局8月份執(zhí)法檢查結果(202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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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MB28613308/2024-5473050 | 文號: | |
發(fā)文日期: | 2024-09-01 | 發(fā)布機構: | 高青縣應急管理局 |
序號 |
執(zhí)法機關 |
執(zhí)法類別 |
執(zhí)法決定書文號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事項名稱 |
主要事實 |
執(zhí)法依據 |
執(zhí)法結論 |
執(zhí)法日期 |
1 |
高青縣應急管理局 |
行政檢查 |
(魯淄高) 應急檢記〔2024〕161號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山東淄博銷售分公司高青黃河路加油站 |
安全生產檢查 |
1、配電室內當心觸電警示標志放在可移動物體上。 2、王利軍員工安全培訓檔案表中無培訓負責人簽字。 3、摩托車加油區(qū)褪色。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責令限期整改 |
2024.8.19 |
2 |
高青縣應急管理局 |
行政檢查 |
(魯淄高) 應急檢記〔2024〕163號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山東淄博高青第八加油站 |
安全生產檢查 |
1、隱患告知牌被車輛遮擋。 2、將安全繩領用計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臺賬。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責令限期整改 |
2024.8.16 |
3 |
高青縣應急管理局 |
行政檢查 |
(魯淄高) 應急檢記〔2024〕166號 |
淄博天潤氣體有限公司 |
安全生產檢查 |
1、控制室內安全操作規(guī)程中工藝技術信息未更新(缺少天然氣相關內容)。 2、東廠區(qū)生產裝置東側推車式滅火器水帶擺放方式不方便取用。 3、東廠區(qū)壓縮機冷卻水用房內配電箱門電接地線不符合要求。 4、溶劑油儲罐進出管道介質、流向等標識不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責令限期整改 |
2024.8.22 |
4 |
高青縣應急管理局 |
行政檢查 |
(魯淄高) 應急檢記〔2024〕156號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山東淄博高青第九加油站 |
安全生產檢查 |
1、勞動發(fā)放記錄臺賬中有花生油等非勞動用品的領取記錄。 2、綜合隱患排查記錄表中七月份無記錄。 3、油罐區(qū)圍堰墻面磚塊脫離。 4、加油島急停按鈕無防護罩。 5、油罐區(qū)廢棄觀測井未加防護。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責令限期整改 |
2024.8.2 |
5 |
高青縣應急管理局 |
行政檢查 |
(魯淄高) 應急檢記〔2024〕157號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山東淄博高青第十八加油站 |
安全生產檢查 |
1、月度隱患排查記錄表無隱患記錄。 2、出入口標識位置設置不清楚,有遮擋。 3、加油島防撞柱底部銹蝕松動。 4、加油站5公里限速標識未安裝在進出站口顯著位置。 5、卸油口池內設置靜電接地裝置。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責令限期整改 |
2024.8.9 |
6 |
高青縣應急管理局 |
行政檢查 |
(魯淄高) 應急檢記〔2024〕159號 |
高青云匯油品有限公司加油站 |
安全生產檢查 |
1、員工李艷紅未納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中。 2、應急設施臺賬中“應急燈”的設置位置與現場不一致。 3、泄油口液壓桿損壞。 4、罐區(qū)未設置受限空間警示標志。 5、雜物倉庫內未設置滅火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責令限期整改 |
2024.8.14 |
7 |
高青縣應急管理局 |
行政檢查 |
(魯淄高) 應急檢記〔2024〕162號 |
淄博續(xù)航能源有限公司 |
安全生產檢查 |
1、未將綜合應急預案演練列入2024年應急預案演練計劃中。 2、員工(都海參、岳紅葉、張光穎、王寶華、張燕、馬群)安全教育和培訓試題錯題未改錯。 3、應急藥品箱無明細紙。 4、《隱患排查日排查記錄表》與《隱患排查臺賬》內容不一致,未將隱患排查結果公示。 5、普通醫(yī)用防護口罩列入安全費用提取臺賬中。 6、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臺賬中應對“普通防護口罩“備注”不納入安全生產費用“。 7、“0#柴油泄油口閥門鎖損壞。 8、加油島安全警示標志褪色。 9、加油壺壺嘴上有塑料管。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責令限期整改 |
2024.8.16 |
8 |
高青縣應急管理局 |
行政檢查 |
(魯淄高) 應急檢記〔2024〕165號 |
淄博市高青縣花溝鎮(zhèn)永盛加油站 |
安全生產檢查 |
1、員工花名冊劉巧玲、李棟剛與實際職務不一致。 2、孫玉雪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中部分試卷無時間,未改錯。 3、2023年結余安全費用未計入2024年安全費用提取中,8月未計提安全費用。 4、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臺賬中無勞保鞋的申領記錄。 5、應急設施臺賬中應急照明燈數量與維護保養(yǎng)臺賬中不一致。 6、油罐區(qū)油氣回收閥門未進行上鎖,安全警示標志褪色嚴重,管道裸露。 7、2024年應急預案演練計劃中缺少綜合應急預案演練。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責令限期整改 |
2024.8.22 |
9 |
高青縣應急管理局 |
行政檢查 |
(魯淄高) 應急檢記〔2024〕169號 |
山東興魯承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安全生產檢查 |
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匯編部分法規(guī)依據未更新、修訂。 2、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公示牌與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主要負責人巡檢頻次不一致。 3、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公示牌顯示操作負責人石某與現場聯系方式不一致。 4、丙烯醛儲罐不銹鋼管道與碳鋼支架之間未做隔離墊片。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責令限期整改 |
2024.8.26 |
10 |
高青縣應急管理局 |
行政檢查 |
(魯淄高)應急檢記〔2024〕155號 |
山東澳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全生產檢查 |
1、氯氣緩沖罐應急處置未按照法規(guī)要求正確標注疏散距離;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責令限期整改 |
2024.8.2 |
11 |
高青縣應急管理局 |
行政檢查 |
(魯淄高)應急檢記〔2024〕160號 |
高青恒溢加油站 |
安全生產檢查 |
1、2024年5月13日觸電事故現場處置方案評估人與實際不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責令限期整改 |
2024.8.16 |
12 |
高青縣應急管理局 |
行政檢查 |
(魯淄高)應急檢記〔2024〕164號 |
淄博澳帆化工有限公司 |
安全生產檢查 |
1、氟化氫重大危險源技術負責人未按照要求組織參加專項應急演習; 4、堿罐、氟化氫儲槽基礎未設置儲罐基礎沉降觀測點; 5、氟化氫接收槽壓力表壓力紅線老化,未及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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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責令限期整改 |
202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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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高青縣應急管理局 |
行政檢查 |
(魯淄高)應急檢記〔2024〕16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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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山東淄博高青第五加油站 |
安全生產檢查 |
1、加油站操作規(guī)程中未體現操作過程中發(fā)生異常情況下的操作步驟。 2、加油站部分應急預案演練記錄中人員未簽到。 3、加油站消防沙池內部分消防沙潮濕。 4、現場提問員工關于受限空間應急預案演練相關知識,員工不了解加油站受限空間涉及有毒有害及可燃氣體相關知識,及進行受限空間作業(yè)相應安全措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責令限期改正 |
2024.8.26 |
14 |
高青縣應急管理局 |
行政檢查 |
(魯淄高)應急檢記〔2024〕1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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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山東淄博高青第十加油站 |
安全生產檢查 |
1、加油站與員工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中員工職責與實際不相符。 2、受限空間專項應急預案未經主要負責人簽批。 3、加油站操作規(guī)程中未體現操作過程中發(fā)生異常情況下的操作步驟。 4、配電室一處配電箱內裸露接線導體存在觸電風險,未設置絕緣擋板。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責令限期改正 |
2024.8.26 |
15 |
高青縣應急管理局 |
行政檢查 |
(魯淄高)應急檢記〔2024〕17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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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開泰石化丙烯酸有限公司 |
安全生產檢查 |
1、丁醇儲槽頂部無氮氣保護措施、呼吸閥門無銘牌標識。 2、V1926丙烯酸廢水儲罐處磁翻板液位計存在亂磁現象。 3、沼氣浮頂與罐體之間未作防靜電跨接。 4、沼氣u5560水封罐進出管線未標識介質流向、丙烯凈化裝置部分管道未標注介質流向。 5、12、丙烯凈化裝置出口處堿液噸桶未放置在安全區(qū)域(放置在廠區(qū)通道上),且未設置泄漏液收集設施。 6、丙烯凈化裝置氣動泵出口管道處用鐵絲捆綁且未做防脫落措施。 7、液堿管線法蘭未做防噴濺防護。 8、丙烯凈化裝置三層脫硫塔出口管線處排氣管雙閥門中的底閥未關閉。 9、裂解焚燒裝置集氣聯相處缺少保溫設施,高溫處裸漏。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責令限期改正 |
2024.8.28 |
16 |
高青縣應急管理局 |
行政檢查 |
(魯淄高)應急檢記〔2024〕171號 |
高青祥泰加油站 |
安全生產檢查 |
1、罐區(qū)東側警示標志未張貼在墻上。 2、加油站未與洗車區(qū)承包單位簽訂相關協議。 3、加油站未對洗車區(qū)進行檢查并記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責令限期整改 |
2024.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