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解讀《高青縣行政審批服務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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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MB28522908/2022-5224207 | 文號: | |
發文日期: | 2022-01-18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一、編制背景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提交本行政機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布。高青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在綜合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礎上,編制《高青縣行政審批服務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2.《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
三、編制目的
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不斷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切實提升政務公開質量。
四、主要內容
1.主動公開情況。制定了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嚴格落實實施方案,及時、準確、全面公開群眾普遍關心、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眾號新增“政策解讀”專欄,全年共發布政策解讀32篇。依托淄博市審管互動平臺,全年推送審管信息6250條。
2.依申請公開情況。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申請辦結數2件,按時辦結數2件。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過程中,未收取任何費用。
3.政府信息管理情況。根據職責分工情況,及時調整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負責公開信息的初審與修改和信息的整理,編輯與發布。本機關實行政府信息動態調整制度,責任到科室到人,及時更新發布信息。
4.平臺建設情況。繼續做好微信公眾號的政務信息公開。增強信息傳遞的及時性,增強群眾的參與性和互動性,搶占輿論陣地,實現政務公開,提升政務信息傳送的有效性。通過山東政務服務網,對行政許可等依申請事項進行動態調整管理。高標準打造集信息公開、服務展示、查閱辦理于一體的政務公開專區。實現服務與展示、線上和線下、紙質和電子、主動和受理的有機融合。
5.監督保障情況。及時調整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王振副局長為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由業務協調科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每個業務科室指定一名同志,成立由8人組成的政務公開專項工作隊伍。結合業務開展培訓4次,將政務公開工作貫穿至審批服務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