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高青縣信訪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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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004222241N/2024-5426429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24-01-23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信訪局 |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相關要求編制。報告全文分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六個部分。
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報告電子版可在高青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catwennekamp.com)查閱和下載。如對報告內容有疑問,請與高青縣信訪局辦公室聯系(地址:山東省淄博市高青縣黃河路路81號;郵編:256300;電話:0533-6967112;傳真:0533-6967112;郵箱:gqxxfj@zb.shandong.cn)。
一、總體情況
2023年,高青縣信訪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市縣政務公開工作部署,立足信訪工作特點和規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切實保障群眾知情權,以政府信息高質量公開全面提升群眾對信訪工作的滿意度。
(一)主動公開
進一步健全體制機制,制定《高青縣信訪局2023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常態化。2023年公開政府信息量239條,通過政府網站公開信息42條,通過政務新媒體以及其他渠道公開信息197條。落實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部署、同步審簽,發布解讀材料2篇。多渠道回應群眾關切,開展社區走訪活動,宣講信訪工作條例,聽取群眾的意見建議,解答群眾疑惑。
(二)依申請公開
強化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接收渠道,安排專人負責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審查、登記、處理、答復及保存備查工作,保障各環節規范暢通。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上年度結轉0件。未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據工作實際,優化調整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加強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對因工作實際發生變動的政府信息及時修改完善,清理失效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審核、發布、更新等機制,在公開網站發布信息之前,填寫《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表》,經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單位主要負責人“三級審查”后發布各項信息,落實三級審查制度,真正做到了嚴把關、高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在“高青信訪”微信公眾號,開設“網上投訴”欄目,將信訪渠道進一步拓展到線上,積極開展在線交流,密切與群眾溝通交流,以便進一步了解群眾訴求、傾聽群眾呼聲、受理群眾咨詢訴求,讓群眾不出門就能知曉信訪政策,徹底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在高青縣檔案館設立線下查閱點方便群眾線下查閱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政府網站政務公開專欄新增職能配置欄目,梳理機關簡介、領導信息機構設置等信息。在縣群眾接待大廳,充分利用電子顯示屏、展板、宣傳欄等,及時公布縣領導每月接訪計劃公告、《信訪工作條例》要點等重要信息,運用多種形式豐富完善公開內容,推動信訪工作信息公開。
(五)監督保障
及時調整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嚴格落實管理責任,不斷完善人員機構設置,明確由局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配備了1名專職人員、1名兼職人員。制定了《高青縣信訪局2023年政務公開工作培訓計劃》,圍繞政務公開相關制度學習等開展培訓3次。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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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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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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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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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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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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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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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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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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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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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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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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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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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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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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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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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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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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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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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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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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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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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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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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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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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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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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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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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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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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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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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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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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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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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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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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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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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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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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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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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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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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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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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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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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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一是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需要進一步完善,政務新媒體大多以發布工作動態為主,機構職能、信訪政策、業務工作等領域信息公開較少,且有時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時的問題。
二是政務公開培訓效果不明顯,部分領域信息公開的標準、要求仍然與群眾需求存在差距。
(二)改進情況
一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重點做好“高青信訪”微信公眾號建設,定期更新發布原創信息,借助新媒體平臺,公開信訪政策15條,并對機構設置及其他業務工作進行了公開,提高了政務新媒體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水平。
二是創新政務公開培訓學習方式,選派一名工作人員到縣政府辦公室跟班學習一周,詳細學習政務公開的政策文件和公開標準要求,并結合工作實際,對本單位主動公開基目錄進行了修改完善,進一步明確了公開內容和標準要求,提高了培訓實效。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取情況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魯政辦字〔2020〕179號)規定,2023年本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費用。
(二)落實上級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情況
根據《2023年山東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2023年淄博市政務公開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縣政務公開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縣信訪局2023年政務公開工作方案》,明確了重點任務、工作標準和完成時限。一是強化組織領導。調整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按照“按級負責”原則,明確各科室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形成領導抓,抓領導,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落實領導責任制的工作格局,確保政務公開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不走過場。二是創新工作方法。堅持將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公開重點,大力宣傳信訪工作有關政策法規。依托“高青信訪”微信公眾號,每月月底前公開發布下月黨政領導干部公開接訪公告,常態化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坐班接待群眾制度,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切實為群眾排憂解難。三是加強監督考核。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年終績效考核體系,確保公開責任落實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情況
2023年未承辦縣十八屆人大二次會議建議、縣政協十五屆二次會議提案。
(四)政務公開工作創新情況
不斷優化網上政民互動渠道,通過微信公眾號開設“網民投訴”專欄的方式,進一步擴大信訪投訴渠道,加大網上信訪宣傳引導力度,提高移動端信訪普及率,讓群眾足不出戶就能反映問題,更快捷地查詢辦理情況,進行滿意度評價。
(五)有關數據統計說明
1.報告中所列數據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與數據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數差異。
2.行政許可數量、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數量,包括已公開和依法未公開的全部處理決定。
3.行政復議機關作為共同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只計算原行為主體的案件數量,不計算行政復議機關的案件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