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高青縣文化和旅游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事項清單(2024年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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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004313717L/2024-5453916 | 文號: | |
發文日期: | 2024-06-19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文化和旅游局 |
高青縣文化和旅游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事項清單(2024年版) | ||||||||||
序號 | 部門 | 權責清單事項 | 抽查事項 | 抽查內容 | 檢查對象 | 事項類別 | 檢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頻次 | 檢查部門及實施層級 | 檢查依據 |
1 | 高青縣文化和旅游局 | 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檢查 | 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依法設立的檢查 | 互聯網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依法設立情況,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網絡地址或者終止經營活動,是否向文化行政部門辦理有關手續或者備案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頻次根據監管需要 | 縣文化和旅游部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七條至第十三條 |
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按要求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的檢查 | 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情況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二十五至第三十六條 | ||||||||
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依法經營的檢查 |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履行情況 | |||||||||
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按規定核對、登記上網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記錄有關上網信息的檢查 | 按規定核對、登記上網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記錄有關上網信息情況 | |||||||||
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落實未成年人保護的檢查 | 懸掛《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或未成年人禁入標志情況 |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情況 | ||||||||||
2 | 高青縣文化和旅游局 | 對娛樂場所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檢查 | 對娛樂場所依法設立的檢查 | 娛樂場所經營單位依法設立情況 | 娛樂場 所經營 單位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頻次根據監管需要 | 縣文化和旅游部門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七條至第十二條 |
娛樂場所經營單位遵守《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檢查 | 娛樂場所經營單位遵守《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有關情況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至第五十四條 | ||||||||
3 | 高青縣文化和旅游局 | 對旅行社行業的監督檢查 | 對旅行社依法設立的檢查 | 旅行社依法設立情況,經營場所、營業設施、注冊資本等基礎性經營條件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是否取得經營許可 | 旅行社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頻次根據監管需要 | 縣文化和旅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二十八條、二十九條、第八十五條 |
對旅行社分支機構依法設立的檢查 | 分支機構依法設立情況,名稱、標牌、經營范圍等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 《旅行社條例》第十條 | ||||||||
對旅行社有無虛假宣傳行為、組織不合理低價游等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檢查 | 依法經營情況,有無虛假宣傳行為、組織不合理低價游等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三十二條、三十五條 | ||||||||
對旅行社合同簽訂與合同履行的檢查 | 合同簽訂情況,是否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提供與合同內容相符的旅游服務 |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五十七條 《旅行社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五十五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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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在線經營旅行社業務遵守《在線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的檢查 | 在線經營旅行社業務遵守《在線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情況 | 《在線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六條 | ||||||||
對旅行社其他依法經營行為的檢查 | 其他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九十五條至第一百零七條。 《旅行社條例》第四十六條至第六十四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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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青縣文化和旅游局 | 文物保護的監督檢查 | 文物安全檢查 | 1.不可移動文物安全事故防范情況及安全保護措施;2.文物保護單位遵守文物保護相關法律情況 | 文物保護單位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頻次根據監管需要 | 縣文化和旅游部門 | 《文物保護法》第八條 《山東省文物保護條例》第四條、第十九條、第二十六條 《長城保護條例》第四條 《大運河遺產保護管理辦法》第四條 《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世界文化遺產申報工作規程(試行)》(試行)》第八條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第五條 《山東省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第五條 《山東省劉公島甲午戰爭紀念地保護管理規定》第三條 《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管理辦法(試行)》(試行)》第三條 |
5 | 高青縣文化和旅游局 | 博物館及其行業組織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 對博物館的監督檢查 | 博物館設立運行情況,包括陳列展覽、藏品 | 各級各類博物館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縣文化和旅游部門 | 《博物館條例》第七條 《博物館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七條 《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