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高青縣統計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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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004222022C/2024-5426456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24-01-23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統計局 |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相關要求編制。報告全文分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六個部分。
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報告電子版可在高青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catwennekamp.com)查閱和下載。如對報告內容有疑問,請與高青縣統計局辦公室聯系(地址:山東省淄博市高青縣清河路9號;郵編:256300;電話:0533-6697188;傳真:0533-6967188;郵箱:gqxtjj@zb.shandong.cn)。
一、總體情況
2023年,高青縣統計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條例》要求,加大公開力度,拓寬公開渠道,創新公開方式,著力做好統計領域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動公開
健全政務公開體制機制,制定《高青縣統計局2023年政務公開工作方案》,明確工作重點和責任分工。做好統計調查制度、統計數據、統計年鑒等統計領域信息公開。2023年通過縣政府網站公開統計信息100余條,較上年度增加10余條。堅持將政策文件與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部署、同步審簽,發布解讀材料2篇。積極回應關切,開展“統計開放日”1次,主動公開統計相關信息,聽取群眾意見建議,就經濟普查工作等問題回復群眾疑問。
(二)依申請公開
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實行分管負責人牽頭,承辦科室具體負責,并加強合法性審查,確保辦理結果合規合法。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件,與上年度持平,申請內容主要涉及統計數據。作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1件,其中部分公開1件。未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據政務公開工作重點,調整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將目錄進一步細分至三級指標,信息類別及其內容更加清晰明了,信息公開責任主體細分到具體科室。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動態調整機制,及時更新信息內容,對失效、廢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機制,對擬公開的信息經分管負責人審核無誤并確保不涉密后,予以公開。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堅持將縣政府網站作為信息公開第一平臺,調整“統計數據”“數據分析”“其他統計指標”3個欄目,分類公開信息,方便群眾查詢、獲取信息。做好“高青縣統計局”微信公眾號建設,優化“互動留言”欄目設置,加強政民互動,及時回復群眾留言。
(五)監督保障
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調整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考評指標,督促各科室高質量落實公開工作。更換政務公開專職人員1名。強化培訓,加強對新進工作人員和中層骨干干部進行政務公開培訓,組織開展培訓3次,提高工作人員水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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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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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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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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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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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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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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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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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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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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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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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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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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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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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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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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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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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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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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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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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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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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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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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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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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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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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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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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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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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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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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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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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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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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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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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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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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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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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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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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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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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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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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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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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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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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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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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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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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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一是政府網站部分信息公開欄目開設不規范,個別欄目重復開設,造成信息發布混亂。
二是政務公開培訓力度不夠,培訓方式不靈活,導致辦公室負責人員熟悉公開工作,其他業務科室對公開的要求、標準把握不到位。
(二)改進情況
一是加強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平臺建設,規范信息公開欄目設置,重點對統計領域信息公開欄目進行了優化,將統計數據、數據分析進行關聯展示,同時對更新不及時的2個欄目進行了合并,提高了信息公開的規范性和標準化水平。
二是創新政務公開培訓方式,加大培訓頻次,靈活利用全體工作人員會、業務培訓會、集體學習會等契機,多形式進行政務公開知識培訓,累計開展靈活培訓3次。同時,利用“傳幫帶”的方式帶動新入職人員,加強對政務公開政策文件及標準要求學習,提高政務公開隊伍的連續性。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取情況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魯政辦字〔2020〕179號)規定,2023年本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費用。
(二)落實上級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情況
根據《2023年山東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2023年淄博市政務公開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縣政務公開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縣統計局2023年政務公開工作方案》,明確了重點任務、工作標準和完成時限。公開統計公報、統計年鑒。按月公開經濟社會發展統計數據,并對數據進行分析解讀。按季度公開高青縣生產總值初步核算結果以及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年度重點工作執行步驟、進展情況、下一步措施等,常態化落實工作任務。
(三)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情況
2023年未承辦縣十八屆人大二次會議建議、縣政協十五屆二次會議提案。
(四)政務公開工作創新情況
公開方式多元化。通過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等方式拓寬公開信息渠道;通過實地走訪企業,為企業進行政策宣傳解讀,并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問題。
(五)有關數據統計說明
1.報告中所列數據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與數據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數差異。
2.行政許可數量、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數量,包括已公開和依法未公開的全部處理決定。
3.行政復議機關作為共同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只計算原行為主體的案件數量,不計算行政復議機關的案件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