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高青縣統(tǒng)計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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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004222022C/2020-1967542 | 文號: | 無文號 |
發(fā)文日期: | 2020-01-20 | 發(fā)布機構: | 高青縣統(tǒng)計局 |
本報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guī)定,由高青縣統(tǒng)計局編制。
報告全文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6個部分組成。
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jù)統(tǒng)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報告電子版可在高青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catwennekamp.com)查閱和下載。如對報告內(nèi)容有疑問,請與高青縣統(tǒng)計局聯(lián)系(地址:高青縣清河路9號機關綜合辦公樓;郵編:256300;電話:0533-6967188;傳真:0533-6967188)。
一、總體情況
2019年,高青縣統(tǒng)計局繼續(xù)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fā)〔2019〕14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19年山東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魯政辦發(fā)〔2019〕15號)和《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2019年淄博市政務公開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辦發(fā)〔2019〕5號)部署的各項任務,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及群眾關注關切,深化統(tǒng)計領域信息公開,完善政務公開制度建設,堅持以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推動行政權力全過程公開、公共服務全流程公開、社會關切全方位回應,切實提高群眾滿意度、獲得感。
(一)政府信息公開體制機制建設情況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高青縣統(tǒng)計局繼續(xù)明確由分管辦公室副局長分管政務公開工作,辦公室作為責任科室,負責全局政務公開工作,并向社會公開,明確公開任務,落實具體責任科室。二是強化平臺建設。利用好縣政府網(wǎng)站政務公開第一平臺,公開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加大政務公開力度,提升信息發(fā)布、解讀回應、政民互動的整體水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方面:本單位2019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委員提案,因此無法公開辦理結果。
做好信息公開工作方面:通過高青政務網(wǎng),公開了《高青縣統(tǒng)計局職能配置內(nèi)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guī)定》《高青縣統(tǒng)計局領導干部工作分工》《高青縣統(tǒng)計局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高青縣統(tǒng)計局信息公開指南》《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高青縣統(tǒng)計局重大執(zhí)法決定法制審核事項清單》《行政執(zhí)法公示制度》《行政執(zhí)法全過程記錄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執(zhí)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等9項內(nèi)容。
做好數(shù)據(jù)公開工作方面:根據(jù)市統(tǒng)計局反饋數(shù)據(jù)情況,在數(shù)據(jù)查詢欄目及時公開了全縣生產(chǎn)總值、進出口總額、地方財政、居民收入等數(shù)據(jù)。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對于申請的信息可以公開的,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對于申請的信息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機關的名稱和聯(lián)系方式;對于較為復雜的申請件,主動與申請人溝通,了解群眾需求,避免因誤解引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1.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19年,高青縣統(tǒng)計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4件,2018年度結轉(zhuǎn)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
申請內(nèi)容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內(nèi)容主要涉及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等方面。
申請?zhí)幚砬闆r:2019年共辦結信息公開申請4件。全部為予以公開的辦件。
2.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高青縣統(tǒng)計局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過程中,未收取任何費用。
3.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2019年,高青縣統(tǒng)計局未發(fā)生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加強政府信息規(guī)范管理方面,根據(jù)新修訂的《條例》,進一步完善高青縣統(tǒng)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和工作要求,明確職責分工、工作程序和監(jiān)督保障機制。完善統(tǒng)計信息發(fā)布解讀相關制度和管理要求,規(guī)范統(tǒng)計信息發(fā)布工作。責任科室認真履行職責,負責政府信息發(fā)布,加大政府信息審核把關力度,規(guī)范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發(fā)布體制機制,做好數(shù)據(jù)解讀工作,第四次經(jīng)濟普查工作扎實推進,及時公布進展情況。充分利用好統(tǒng)計開放日和《統(tǒng)計法》頒布紀念日,進行統(tǒng)計信息公開和宣傳。
政府信息公開培訓方面,通過業(yè)務培訓會議、例會等形式,加強對統(tǒng)計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的指導和培訓,學習新修訂的《條例》,進一步熟悉了解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有關工作要求和具體實務。
(五)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機構建設和人員情況
平臺建設方面。充分利用好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政務公開第一平臺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加大統(tǒng)計領域信息公開力度,全面公開局領導班子成員分工,接受社會監(jiān)督。
機構人員建設方面??h統(tǒng)計局辦公室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具體科室,2人兼職負責政務公開工作。
(六)監(jiān)督保障情況
強化監(jiān)督考核,堅持將開展政務公開工作情況作為各科室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內(nèi)容。政務信息按照“誰起草,誰負責”的要求,扎實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出現(xiàn)問題,進行通報批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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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本年新制作數(shù)量 |
本年新 公開數(shù)量 |
對外公開 總數(shù)量 |
規(guī)章 |
0 |
0 |
0 |
規(guī)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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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14 |
0 |
4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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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行政處罰 |
2 |
0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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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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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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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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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采購項目數(shù)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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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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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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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企業(yè)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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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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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zhuǎn)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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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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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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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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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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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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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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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nèi)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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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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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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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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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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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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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nèi)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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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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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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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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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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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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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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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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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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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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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zhuǎn)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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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jīng)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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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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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9年,高青縣統(tǒng)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展順利,公開力度加大,但是也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一是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意識需進一步加強;二是政策解讀工作機制還需完善。
2020年,我局將加強以下工作,全力推動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
一是提升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積極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二是健全體制機制,根據(jù)政務公開新任務新要求新職責,明確工作承擔機構,配齊配強工作人員。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高青縣統(tǒng)計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