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解讀《高青縣統計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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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004222022C/2022-5224095 | 文號: | |
發文日期: | 2022-01-20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統計局 |
一、編制背景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提交本行政機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布。高青縣統計局在綜合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礎上,編制《高青縣統計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2.《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
三、編制目的
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進一步推進行政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全過程公開,推進統計信息公開,提高統計服務質量。
四、主要內容
報告全文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6個部分組成。
1.主動公開。制定《高青縣統計局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2021年通過縣政府網站公開統計信息30余條,主要包括統計公報、統計年鑒、統計數據、統計信息分析、統計違法舉報、普查公報等。舉辦第十二屆中國統計開放日活動,展現了統計部門公開透明的形象。
2.依申請公開。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繼續通過微信公眾號積極發布本單位工作動態,確保信息傳遞的及時性,提高政務信息傳送的有效性,加強群眾的監督。
4.政務公開工作創新情況。在微信公眾號“高青縣統計局”發布工作動態,開設互動留言、督查欄目,拓寬了社會公眾的監督渠道,并且以圖片、文字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及時對社會公眾呈現最新的工作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