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淄博市生態環境局高青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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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0043116310/2021-5123754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21-01-25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生態環境局 |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淄博市生態環境局高青分局辦公室綜合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編制。
報告全文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6個部分組成。
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報告電子版可在高青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catwennekamp.com)查閱和下載。如對報告內容有疑問,請與淄博市生態環境局高青分局辦公室聯系(地址:高青縣城黃河路92號;郵編:256300;電話:0533-6962576)。
一、總體情況
(一)體制機制建設
1.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組織領導。我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將政務公開工作列入單位領導分工,黨組成員、副局長張瑞紅同志分管信息公開工作,并安排1名專職人員負責信息公開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開與其他環境保護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
2.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設。我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縣政府關于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發布協調、保密審查、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責任追究、評議考核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結合本單位環境保護業務工作實際,進一步明確重點領域、公開事項、公開方式、責任單位等具體要求,就做好2020年政務公開作出部署,切實抓好各項任務落實。同時,召開政務公開工作推進會,研究信息公開工作。
(二)主動公開
1.主動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結果。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開要求,積極辦理回復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2020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議0件;收到政協委員提案3件,涉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小工廠小作坊亂排亂放等問題,均已答復,滿意率100%,答復詳情及辦理結果均通過高青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開。
2 . 主動公開生態環境相關信息。
(1)空氣和水環境質量信息。及時公開高青縣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和大蘆湖水質監測報告。全年公開涉及水信息公開4條,空氣質量狀況公開12條。
(2)主動公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在政府網站主動發布了有關企業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受理公示、預批復公示及批復公示,在網上實現了環評受理、審批全過程公開。2020年,共發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受理、預審批及審批公示信息195條。
(3)主動公開行政執法、行政處罰情況。每季度公開一次“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明細,本年度公開4條;并隨時公開行政處罰決定書,共18條;公開2020年執法結果及統計年報。
(4)主動公開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根據空氣質量預測預報情況,及時發布本縣重污染天氣預警的啟動、解除信息,公開污染預警等級、應急措施等。本年度共發布預警信息12條。
(三)依申請公開
1.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20年,我單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按時辦結數2件。在辦結的申請中:予以公開0件,部分公開0件,不予公開0件,無法提供2件,不予處理0件,其他處理0件。
2.收費和減免情況
2020年,我單位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過程中,未收取任何費用。
3.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2020年,本單位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2件。其中,結果維持數2件,結果糾正數0件,其他結果數0件,尚未審結數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辦公室定期對各科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和督辦,對于主動公開的各類信息,按照生成、報批、公開等步驟及時予以公開,對信息生成后因各種原因臨近規定時限尚未公開的,辦公室及時督促相關科室,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公開。
同時,在公開內容及范圍上遵循保密原則。依法處理好政府信息公開與保守秘密的關系,對涉及黨和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公開后可能影響黨和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執法活動,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發布的其他信息,均限制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或不予公開,嚴格遵守保密規定。
(五)平臺建設
充分發揮政府網站作為政務公開第一平臺作用,按時維護更新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信箱等欄目。同時,加大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平臺的政務公開力度,提高信息發布、解讀回應、政民互動的整體水平,2020年度共發布59期公眾號,其中工作動態26期,其它宣傳類信息33期。
(六)監督保障
為規范和推進我局政務公開工作,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精神,結合工作實際,我局制定并落實政務公開培訓工作。
1.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等,深入學習我局政務公開職責任務、責任分工、工作標準和流程等內容。
2.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業務培訓會,提高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網站管理、信息審核把關、依申請公開辦理等綜合能力。適時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會,著重對政務公開工作人員進行全方位精心指導,力爭進一步增強全局政務公開意識,完善政務公開網絡體系,提升政務公開業務水平。
3.通過主動公開政務信息,宣傳環境保護政策及動態,使政務信息公開更加及時、便民、透明。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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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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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1 |
0 |
136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10 |
0 |
264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1 |
0 |
18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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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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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7 |
642.53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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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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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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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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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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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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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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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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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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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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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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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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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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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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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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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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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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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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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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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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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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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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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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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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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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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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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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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要問題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離省、市、縣各級政府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與社會公眾的需求相比仍有一定距離,主要表現為:一是政務公開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如對部分信息是否需要公開把握不準等。二是各政務公開的廣度要進一步拓展,信息公開的還不夠全面、及時、準確。
(二)改進措施
2021年,我局將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進一步提升業務水平及能力。二、加大公開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加強與相關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關部門聯系,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合法、完整、準確、及時。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淄博市生態環境局高青分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