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高青縣環境保護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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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0043116310/2011-1966217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11-01-31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生態環境局 |
本報告由高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要求編制,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是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報告電子版可在高青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catwennekamp.com)查閱和下載。如對報告內容有疑問,請與高青縣政府信息中心聯系(地址:高青縣城黃河路81號;郵編:256300;電話:0533-6967090;傳真:0533-6967065)。
一、概述
(一)積極推進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認真貫徹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規章制度,嚴格按照《高青縣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制度(試行)》(高政辦發〔2009〕51號)、《高青縣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試行)》(高政辦發〔2009〕52號)《高青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試行)》(高政辦發〔2009〕57號)的要求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現規范化、法制化、常規化管理。
(二)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在認真總結原工作實踐的基礎上,對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配套制度進行修訂,并已正式發布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體系更加完善。
(三)加大工作培訓力度。將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業務學習列入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范圍,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培訓活動、工作經驗交流會,總結交流工作經驗,提升整體工作水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0年,環境保護領域信息公開情況:嚴格按照信息公開規定公開各類環境、工作信息,定期公布雙隨機抽查、重污染天氣應急、企業環評審批、環境行政處罰等信息。利用微信公眾平臺等新媒體發布平臺,發布信息20余條,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依申請公開處理情況
2010年,我單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二)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我單位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過程中,未收取任何費用。
四、政府信息公開復議訴訟和舉報情況
2010年,我單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群眾舉報。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當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存在著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幾個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有待進一步拓展;二是公開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宣傳和引導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
今后,我局將更加深入地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部署,積極總結以往經驗,更加扎實有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深化信息公開工作機制。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行為,嚴格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程序,更好地為公眾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二是拓展信息公開內容。及時更新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積極推進環境狀況、行政處罰等信息的公開。三是提高信息公開工作質量。認真貫徹落實《信息公開條例》,不斷提高信息公開意識和業務水平,推動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進行。
高青縣環境保護局
201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