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解讀《淄博市生態環境局高青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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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0043116310/2022-5224247 | 文號: | |
發文日期: | 2022-01-21 | 發布機構: | 淄博市生態環境局高青分局 |
一、編制背景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提交本行政機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布。淄博市生態環境局高青分局辦公室在綜合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礎上,編制《淄博市生態環境局高青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2.《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
三、編制目的
深入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深入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切實提升政務公開質量。
四、主要內容
1.主動公開。2021年在縣政府網站發布機構職能信息1條;重要部署執行情況,共公開政府工作報告任務執行情況等進展各4條;發布環境干空氣質量狀況信息12條、水質監測報告信息4條;發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受理、預審批及審批公示信息61條;公開“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明細4條、行政處罰決定書14條,2021年執法結果及統計年報1條;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12條。
2.依申請公開。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與2020年持平。申請內容主要集中在空氣質量等領域。辦結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在辦結的申請中:予以公開1件,部分公開1件。
3.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魯政辦字〔2020〕179號)收取信息處理費。2021年,本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費用。
4.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情況
2021年共承辦縣十七屆人大五次會議建議1件,承辦縣政協十四屆五次會議提案1件,辦復率均為100%。2件建議提案均在縣政府網站建議提案專題集中公開建議提案人、建議提案原文、建議提案辦理結果等信息。
5.政務公開工作創新情況
創新形式,拓展平臺。按照新時期政務公開工作要求,不斷創新信息公開形式,依托新媒體公眾號和微博,利用圖片、圖表、視頻等豐富形式,加快加深群眾對公開內容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