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春水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我縣水利部門主管的農田水利設施已趨于完善,且每年進行維修養護。二是出臺《高青縣引黃灌區節水工程運行管護辦法(試行)》,明確責任主體,確保農田水利設施安全運行,正常、持久發揮效益。
高青縣水利局
2024年7月9日
農田水利設施作為農業的命脈,關系到農業增產、農民增收。高青縣是農業大
縣,是淄博農業發展的"壓艙石",2023年全縣糧食播種面積122.5萬畝,總產量57.8萬噸,占全市的比重分別為37.4%和38.9%。但仍存在水利設施建設不完善、抗旱措施不足等問題,尤其是遇惡劣天氣極易造成灌溉效率低、糧食減產等。鑒于該情況,建議相關部門加大對農田水利設施的建設力度。
存在的問題:一是農田水利設施不完善。許多原有的農田水利工程陳舊老化,損壞、堵塞嚴重,不能發揮其應有的蓄水灌溉作用。二是抗旱措施不足。面對干旱等極端天氣事件,目前尚未建立完善的抗旱應對體系。三是管護機制不完善。農田水利設施的建設和使用過程中,監督維護主體單一,廣大群眾未參與到監督工作中。
建議:一是多方籌措建設管護資金。整合各類涉農資金,對水利設施面積較大,毀壞較為嚴重,問題特別凸顯,集中連片建設。二是加大抗旱投入力度。在易受干旱災害的地區修筑更科學合理的灌溉設施,并建立健全抗旱保障體系,加強預警系統建設,提高災害應對能力。三是建立長效管護機制。將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作為重大民生工程來抓,促成管護制度落地,形成長效機制,落實管護主體,明確管護責任,做到責任明確、制度規范、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