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解讀《高青縣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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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4932139946/2022-5224135 | 文號: | |
發文日期: | 2022-01-21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水利局 |
一、編制背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統一部署和要求,高青縣水利局根據水利工作實際,編制《高青縣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2.《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
三、編制目的
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強政府網站內容建設和信息發布,全面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切實增強人民群眾滿意度、獲得感,為促進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和大局穩定發揮積極作用。
四、主要內容
1.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設情況
2021年,高青縣水利局積極落實國家和省、市、縣政務公開工作的有關要求,成立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出臺《高青縣水利局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2.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高青縣水利局根據《條例》和工作中的實際問題,更新了高青縣水利局信息公開指南、更新機構職能轉變相關信息,加大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力度,將部門財政預決算、行政執法相關工作進行公示;及時公開城市供水單位高青縣豐源水務有限公司相關信息,每季度按時發布出廠水水質檢測報告,接受群眾監督。
3.解讀回應情況
本單位在起草文件的時堅持“政策文件與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2021年發布了3份文件,并對文件進行解讀,同步予以公開。
本單位2021年通過政府信箱收到3件群眾留言,答復了3件留言,主要涉及供水問題,已在5個工作日答復完畢,群眾對答復結果滿意。
4.依申請公開
根據《條例》相關要求,對于申請人申請的信息可以公開的,我單位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對于申請的信息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機關的名稱和聯系方式;對于較為復雜的申請件,主動與申請人溝通,了解群眾需求,避免因誤解引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2021年,高青縣水利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5.政府信息管理
緊緊圍繞《條例》要求,制定《高青縣水利局2021年度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對公文擬定公開屬性,對于主動公開的公文通過政府信息網站“部門文件”欄進行公開;不公開的公文標注“依申請公開”或“不予公開”。
6.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利用縣政府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信息公開欄、電子屏等方式和途徑,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加大“兩微一端”政務新媒體宣傳力度。“高青縣水利局”微信以“公開政務、服務民生、溝通交流、凝聚民生”為宗旨,及時發布我局部門動態、民生信息等信息。
7.監督保障
加大政務公開工作監督保障力度。強化政務公開工作組織保障,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政務公開工作培訓,認真落實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制度,不斷強化依法公開意識,提升政務公開業務水平,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