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高青縣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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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004222233U/2021-5123446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21-01-22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司法局 |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高青縣司法局辦公室綜合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編制。
報告全文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6個部分組成。
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報告電子版可在高青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catwennekamp.com)查閱和下載。如對報告內容有疑問,請與高青縣司法局聯系(地址:高青縣清河路9號機關綜合辦公樓9樓;郵編:256300;電話:0533-6981237;傳真:0533-6981237)。
一、總體情況
(一)體制機制建設
1.為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縣司法局將信息公開工作納入2020年工作的總體部署,落實分管領導,明確責任科室。縣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由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科級)李學強同志分管,政府信息公開機構為局辦公室,有2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
2.健全政府信息公開機制,召開政府信息工作部署會議,結合我單位實際,研究制定2020年度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
(二)主動公開
1.本單位2020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議0件,政協委員提案0件,因此無辦理結果。
2.做好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公開工作。通過“高青人民政府網”及時發布高青縣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及標準。
3.做好行政權力運行公開。通過“高青人民政府網”公布行政執法事項清單、行政執法服務指南、行政執法人員資格清單、行政執法流程圖等內容,發布執法結果4條,按期公開行政執法總體情況。
4.深入推進優化服務工作。縣司法局承擔的政務服務事項共計21件。通過“高青人民政府網”、“山東省政務服務網”等形式公開了證明事項目錄清單、事項劃轉清單、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和辦事指南。
5.財政信息公開透明化。及時公開縣司法局財政預決算信息和“三公”經費預決算信息。
6.完成縣政府重要部署執行。一是按照高辦字〔2020〕22號文件中的任務分解表,縣司法局履職盡責積極推動工作開展并按照季度及時公開工作進展、取得成效、后續舉措等內容。二是及時公開“對企業出現非主觀輕微違規、沒造成嚴重后果的,明確‘首次不罰’‘首次輕罰’適用范圍”、“凡是企業與政府打‘官司’涉案部門負責人必須出庭”等重點任務的公開工作進展、取得成效、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等內容。三是公開民生實事(法律援助)的執行措施、監督方式、工作進展等內容。
7.公開縣司法局最新權責清單,按照要求公開部門單位職能配置及內設機構等信息。
8.發布縣司法局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并根據目錄內容完成縣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9.公開縣司法局2020年政務公開實施方案,建立政務公開體驗區,開展“政府開放日”活動1次。
10.在“高青人民政府網”政務公開在行動欄目發布政務公開信息5條,在“淄博市人民政府網”政務公開在行動欄目發布政務公開信息2條。
11.通過“高青縣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公開2020年縣司法局負責人解讀《高青縣學習宣傳貫徹〈社區矯正法〉實施方案》。
12.2020年縣司法局召開邀請利益相關方、公眾代表、專家、媒體列席的專題會議7次,通過縣司法局“高青普法”公眾號進行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
1.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20年,我單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
2.收費和減免情況
2020年,我單位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過程中,未收取任何費用。
3.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2020年,本單位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0件,行政訴訟案件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縣司法局在擬定公文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要求及單位實際情況提出信息公開屬性建議,在發文批辦單上注明“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等字樣;對于主動公開的公文通過“高青人民政府網”進行公開,對失效的文件定期進行清理,2020年我單位公開部門文件共計18件,發布文件清理結果2條。
(五)平臺建設
2020年縣司法局按照政務公開基本目錄要求在政府網站政務公開版塊及時發布政府信息;設置“高青司法行政法律服務”微信公眾號、“高青普法”抖音號等政務新媒體平臺對縣司法局的工作開展情況等內容進行公開;在縣政務大廳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立政務公開體驗區,群眾可以在體驗區查詢公證、法律援助、人民調解辦理條件等內容。
(六)監督保障
為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工作,縣司法局組織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業務培訓會,切實增強政務公開工作的主動性,確保我單位政務公開工作取得實效。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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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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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1 |
0 |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12 |
0 |
56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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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4 |
0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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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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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3 |
311040.8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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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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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0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0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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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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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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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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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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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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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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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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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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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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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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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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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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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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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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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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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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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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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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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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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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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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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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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要問題
一是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廣度和深度不夠。二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有待擴展。三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與群眾的需求還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進措施
一是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推進縣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標準化建設。二是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加大規范性文件、證明事項目錄清單、民生實事工作等領域的信息公開力度。三是加強學習和培訓,增強干部職工政府信息公開責任意識,不斷提高干部職工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我局暫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