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2018年度高青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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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004222233U/2019-5013242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19-03-20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法制辦 |
一、概述
2018年,高青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認真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23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通知》(魯政辦發〔2018〕21號)和《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當前政務公開工作主要任務分解表的通知》(淄政辦字〔2018〕118號)等文件為重點,堅持改革創新和需求導向,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制度體系,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和公眾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一)加強組織領導,優化隊伍建設。政務公開工作列入單位領導分工。進一步明確分管領導和工作人員,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全縣政務公開工作,切實做到機構到位、責任到位、人員到位、經費到位,政務公開工作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
(二)完善制度機制,強力部署推進。國辦發〔2018〕23號文件、魯政辦發〔2018〕21號文件和淄政辦字〔2018〕118號文件下發后,我辦高度重視,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做好相關信息的主動公開。加強公文公開屬性管理,文件擬稿紙設有公開屬性欄目,文件起草審核過程中同步確定其公開屬性,規范發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強平臺建設,拓展公開渠道。充分發揮政府網站作為政務公開第一平臺作用,按時維護更新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信箱等欄目。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法治政府建設領域公開情況:2018年,縣法制辦總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3條。
縣法制辦加大法治政府建設信息公開力度,通過淄博市行政復議應訴綜合管理系統,公開行政復議決定書信息35條。2018年出臺規范性文件9件,征集意見建議的通知及正式文件均通過高青政務網向社會公布18條信息。2018年通過高青縣政務網對外公開文件信息10條,包括《山東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調整淄博市有關縣區和功能區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范圍的復函》(魯府法函〔2018〕20號)、《高青縣行政執法公示辦法》(高府法發〔2018〕1號)、《高青縣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高府法發〔2018〕2號)、《高青縣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高府法發〔2018〕3號)、《高青縣行政機關負責人參加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出庭應訴辦法》(高府法發〔2018〕4號)、《高青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高青縣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通知》(高政發〔2018〕16號)、《高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取消部分證明事項的通知》(高政辦發〔2018〕36號)、2018年度高青縣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高政辦字〔2018〕55號)、《高青縣人民政府關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高政字〔2018〕86號)、《高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2018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依申請公開處理情況
2018年,我單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二)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我辦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過程中,未收取任何費用。
四、政府信息公開復議訴訟和舉報情況
2018年,我辦受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11件,其中,復議結果確認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違法1件,撤銷1件,申請人自撤終止1件,駁回復議請求2件,轉2019年結案6件。發生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5件,其中,復議結果維持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2件,撤銷1件,轉2019年結案2件。發生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訴訟3件,均在審理過程中。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群眾舉報。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我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建設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眾的新期待,還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現為:政府信息公開制度還需要進一步健全,信息更新有時還不夠及時,信息公開的范圍和內容有待進一步擴大完善,信息安全意識有待加強。
2019年,我辦將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讀力度,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做好政策解讀回應的相關規定,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實現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同時,多運用數字化、圖標圖解等方式,增強政策解讀的易讀性。二是加強政務公開平臺建設,用好管好政務新媒體,健全內容發布審核機制,強化互動和服務功能,保證發布信息內容合法、完整、準確、及時。
原高青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