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高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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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004222241N/2012-5112358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12-03-30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工作的通知》(淄政辦函〔2012〕3號)要求,特向社會公布2011年度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是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高青縣人民政府網”(catwennekamp.com)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高青縣信息中心聯系(地址:高青縣城黃河路81號;郵編:256300;電話:0533-6967090;傳真:0533-6967065;電子郵箱:xxzx7090@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
2011年,本單位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及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夯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礎,拓展公開內容,規范公開形式,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將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以外的,與經濟建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通過政府網站、政府信息查閱場所、《高青工作》報刊、“政風行風熱線”、電子信息屏、信息告知欄等渠道和方式,主動向社會進行了公開,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推進。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縣政府辦公室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配備專門人員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真貫徹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規章制度,建立通報考核、保密、責任追究等各項制度,做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程序規范、運轉有序,始終遵循依法依規、按章辦事的原則,按照“合法、全面、準確、及時”的要求公開政府信息。
三、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一)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按照《條例》要求,本單位按照及時、便民的原則,通過政府網站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努力提高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和質量。2011年,我縣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558條。
(二)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圍繞政府工作重點,更加關注社會民生,加強和提高全市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的建設,及時公開政府信息。定期對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文件更新情況進行督查,及時指導工作相對滯后的單位
四、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
2011年度,高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1年度,無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1年度,高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七、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
(一)保密審查情況
保密審查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環節和必要前提,各單位嚴格按照《高青縣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試行)》要求,在信息發布前對政府信息進行審查,確保不發生泄密問題。
(二)監督檢查情況
為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縣政府辦公室不定期抽查各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情況,并要求各單位積極開展自查,督促各單位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此外,通過網絡、投訴電話、信箱等方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要求,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全面性、有效性。
八、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主要問題:一是個別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識不足,公開內容不夠及時全面;二是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內容的廣度和深度需要進一步拓展。
改進措施:一是繼續加強對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推進指導。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抓好《條例》和《辦法》的學習貫徹落實,提高思想認識和重視程度,進一步拓展公開領域,深化公開內容,提高公開時效,完善公開平臺,繼續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健康開展。
二是拓展政府主動公開信息的廣度和深度。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圍繞社會廣泛關注的、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擴大主動公開信息量,凡是《條例》規定應該公開的事項,都要及時、全面、主動公開。
九、附表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高青縣人民政府
指標名稱 |
計量單位 |
本年累計 |
一、主動公開信息數 |
條 |
2558 |
其中:1.縣(區)政府及其部門公開信息數 |
條 |
1521 |
2.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公開信息數 |
條 |
1037 |
二、信息公開申請數 |
條 |
0 |
其中:1.信函及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2.網上填表及電子郵件申請數 |
條 |
0 |
3.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三、對申請的答復數 |
條 |
0 |
其中:1.同意公開數 |
條 |
0 |
2.同意部分公開數 |
條 |
0 |
3.不予公開數 |
條 |
0 |
4.其他情況 |
條 |
0 |
四、依申請提供信息收取費用數 |
元 |
0 |
五、政府信息公開被舉報數 |
件 |
0 |
其中:1.維持具體行政行為 |
件 |
0 |
2.糾錯 |
件 |
0 |
六、政府信息公開被行政復議數 |
件 |
0 |
其中:1.維持具體行政行為 |
件 |
0 |
2.糾錯 |
件 |
0 |
七、政府信息公開被訴訟數 |
件 |
0 |
其中:1.維持具體行政行為 |
件 |
0 |
2.糾錯 |
件 |
0 |
八、開通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或設立門戶網站信息公開專欄)數 |
個 |
10 |
其中:1.縣(區)政府門戶網站 |
個 |
1 |
2.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門戶網站 |
個 |
9 |
九、設置政府信息查閱點數 |
個 |
64 |
其中:1.縣(區)政府及其部門 |
個 |
64 |
2.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
個 |
9 |
十、查閱點接待人數 |
次 |
123 |
其中:1.縣(區)政府及其部門 |
次 |
93 |
2.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
次 |
30 |
十一、政府信息公開指定工作人員數 |
人 |
65 |
其中:1.全職人員 |
人 |
3 |
(1)縣(區)政府及其部門 |
人 |
3 |
(2)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
人 |
0 |
2.兼職人員 |
人 |
62 |
(1)縣(區)政府及其部門 |
人 |
53 |
(2)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
人 |
9 |
十二、區縣政府組織學習培訓次數 |
次 |
1 |
十三、參加區縣政府組織的學習培訓人員數 |
人 |
64 |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分析說明 (描述本部門、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情況,并對申請情況等有關指標作同比分析,對其中發生明顯變化的指標進行具體分析。重點對公眾關注點以及答復處理等方面出現的問題作出說明,對其中難以判斷是否屬于免予公開的案例進行舉例說明,并對本部門處理不滿的申訴案件作相應的跟蹤記錄,可針對有關問題提出應對策略和建議。)
2011年,我縣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及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夯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礎,拓展公開內容,規范公開形式,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將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以外的,與經濟建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通過政府網站、政府信息查閱場所、《高青工作》報刊、“政風行風熱線”、高青電臺、電子信息屏、信息告知欄等渠道和方式,主動向社會進行了公開,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推進。 本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