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議定事項解讀 | 關于《高青縣耕地保護激勵辦法》的解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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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004222241N/2024-5457214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24-04-19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一、起草背景和過程
2024年4月11日,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印發《山東省耕地保護激勵辦法》(魯自然資發〔2024〕1 號),圍繞國家耕地保護責任制考核要求,重新制定了評價標準體系。根據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起草了《高青縣耕地保護激勵辦法(征求意見稿)》,分別向全縣自然資源系統、各鎮辦、縣委組織部、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財政局、縣司法局、縣人社局、縣住建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審計局征求了意見,共計收到反饋意見4條,均采納修改,形成最終《高青縣耕地保護激勵辦法(審議稿)》。
二、出臺目的
為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政策,健全我縣耕地保護激勵制度,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充分調動基層政府、村集體經濟組織保護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的主觀能動性,切實發揮好保護耕地第一責任人作用,在全縣營造全民參與耕地保護的良好氛圍,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夯實糧食安全根基。縣自然資源局起草了《高青縣耕地保護激勵辦法》。
三、主要內容
《高青縣耕地保護激勵辦法(審議稿)》共十二條。
第一條闡述了制定我市耕地保護激勵辦法的目的和依據。
第二條是對耕地保護激勵概念的解釋。
第三條明確了縣自然資源局、縣財政局在耕地保護激勵工作中的職責。
第四條明確了縣級耕地保護評價的9項主要內容。
第五條闡述了直接取消縣級激勵資格的8種情形。
第六條明確了耕地保護激勵對象產生方式和獎勵標準。
第七條明確了縣級耕地保護激勵對象獎勵方式。
第八至十條明確了縣級耕地保護激勵資金的監督管理和主要用途。
第十一條明確了《高青縣耕地保護激勵辦法》的最終解釋權。
第十二條明確了《高青縣耕地保護激勵辦法》的實施時間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