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職業資格、職稱政策】專業技術人才調入高青縣后不再辦理職稱確認、繼續教育學時(學分)登記核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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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004321573C/2024-5303562 | 文號: | |
發文日期: | 2024-05-09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服務對象:
從濟南、泰安、聊城、德州、濱州、東營調入高青縣工作,具有外地職稱、外地繼續教育學時(學分)的專業技術人才。
辦理條件:
高青縣與省會經濟圈內濟南、泰安、聊城、德州、濱州、東營等市實行職稱、繼續教育互認,專業技術人才調入高青縣后不再辦理職稱確認、繼續教育學時(學分)登記核驗,可持在上述城市獲得的職稱、繼續教育證書參加高青縣職稱評審。
政策依據:
《省會經濟圈一體化發展“369”行動方案》
辦理地點:
縣人社局B02室
承辦單位:
縣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聯系電話:
0533-6967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