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高青縣青城鎮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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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004222065R/2024-5426320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24-01-23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青城鎮人民政府 |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相關要求編制。報告全文分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六個部分。
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報告電子版可在高青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catwennekamp.com)查閱和下載。如對報告內容有疑問,請與高青縣青城鎮人民政府黨政辦公室聯系(地址:山東省淄博市高青縣廣青路路2號;郵編:256304;電話:0533-6735165;傳真:0533-6737194;郵箱:gqxqcz@zb.shandong.cn)。
一、總體情況
2023年,高青縣青城鎮人民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市縣政務公開工作部署,全面提升政務公開的標準化、規范化水平,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公開質量和效果顯著提升。
(一)主動公開
制定《高青縣青城鎮2023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貫徹落實政務公開管理制度,及時、準確、全面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做好重點領域信息公開,黃河食品產業園的建設情況、民生實事項目中“一柿青城”番茄育苗基地項目建設情況等相關信息均按時予以公開。2023年累計公開信息580余條,比上年度增長40%,其中通過縣政府門戶網站公開信息100余條,通過政務新媒體公開信息480余條。強化政策解讀,單位主要負責人帶頭開展政策解讀2次。積極回應群眾關切問題,做好政府信箱群眾留言答復。全年共處理12345熱線4159件,滿意率95.53%。
(二)依申請公開
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流程,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處理機制。加強主動服務工作,暢通申請渠道,在辦理過程中更加注重與申請人的直接溝通交流,確保申請人滿意。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件,比上年度增加2件,申請內容主要涉及集體土地征收領域。作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3件,其中予以公開3件。未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
(二)政府信息管理
以信息公開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的目標,進一步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等內容。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信息發布審核機制,堅持“先審核后發布”“誰審核誰負責”,對擬出臺的政策文件,先確定公開屬性再運轉。實行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嚴防規泄密等情況的發生。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政府網站開設機構職能專欄,完善機關簡介、領導信息、機構設置等內容公開。抓好政務新媒體建設,加強功能建設,借助新媒體平臺發布安全生產、生態環保等政策解讀信息,定期更新信息,及時回復群眾留言,規范運維管理,打造優質政務新媒體平臺。在便民服務大廳開設政務公開專區,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配備自助服務終端設備,實現“一站式”便民服務。
(五)監督保障
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及時調整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建立以分管領導負責、黨政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推進、各科室協同配合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配備1名政務公開專職人員。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培訓,參加縣級政務公開干代訓2次,組織開展政務公開培訓1次,同時不定期開展政務公開研討交流,切實增強公開意識。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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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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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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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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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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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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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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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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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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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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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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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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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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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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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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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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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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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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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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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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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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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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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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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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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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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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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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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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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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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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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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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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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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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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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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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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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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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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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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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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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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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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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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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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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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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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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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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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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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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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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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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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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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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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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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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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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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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一是信息發布時效性不強,部分信息形成后及時予以公開,同時政策文件公開格式不規范,政策文件文號、有效性標注不準確。
二是信息公開形式較為單一,多數信息以文字形式進行公開,無法適應群眾快速獲取信息的需求。
三是信息公開類型及內容覆蓋不夠全面,對公眾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信息關注、回應不夠。
(二)改進情況
一是加強信息公開時效審查,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內容外,協調各科室委辦在法定時限內公開各類重點領域信息100余條。指導、規范各業務科室及時上報公開文件3件,統一規范相關格式后通過政府網站予以公開,做到公布及時、信息有效、格式規范。
二是創新政府信息公開形式,將政策解讀材料、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政政策文件制作為圖片,借助政務新媒體進行公開,累計發布圖文類政府信息50余條,進一步滿足廣大群眾快速獲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是進一步強化政務公開各欄目信息發布管理,針對群眾關心關注的農業生產、教育衛生、就業保障等問題,設立3個專欄集中發布信息,對公眾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5個工作日及時回應。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取情況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魯政辦字〔2020〕179號)收取信息處理費。2023年本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費用。
(二)落實上級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情況
根據《2023年山東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2023年淄博市政務公開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縣政務公開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縣青城鎮政務公開工作方案》,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推動落實落實。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明確政務公開工作責任分工,安排1名專職人員專人負責信息公開工作審核和發布,建立健全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指導、年末有總結。二是拓寬公開渠道,提升信息質量。通過政務公開網站,向社會公開機構設置、職能簡介、領導簡介等信息,及時公開重點工作進展和民生實時項目完成情況,以及各項惠民政策。圍繞熱點輿情積極主動回應,擴大群眾知曉面,深入解讀政策的制定背景、制定意義、創新舉措等要素,更新完善信息公開內容。三是強化監督考核,增強公開質效。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對各科室、委辦的考核指標體系,并定期開展信息公開檢查,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情況
2023年未承辦縣十八屆人大二次會議建議、縣政協十五屆二次會議提案。
(四)政務公開工作創新情況
一是建立月例會制度,每月組織召開一次研討會,研究討論公開事項,相互學習好的經驗做法,形成比學趕超的工作氛圍,提高政務公開工作成效。
二是豐富公開方式,利用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公告欄、電子顯示屏等載體,及時公開重要工作事項,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五)有關數據統計說明
1.報告中所列數據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與數據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數差異。
2.行政許可數量、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數量,包括已公開和依法未公開的全部處理決定。
3.行政復議機關作為共同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只計算原行為主體的案件數量,不計算行政復議機關的案件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