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高青縣木李鎮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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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004222399A/2013-1217966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13-01-29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木李鎮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工作的通知》和《高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會公布2012年度我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是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本報告將在木李鎮政府公示欄內予以公布,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木李鎮人民政府聯系(郵編:256307,電話:0533-6715617,電子郵箱:zbgqml@163.com)。
一、概述
2012年,我鎮信息公開工作在縣政府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縣政府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具體要求,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點做好信息公開的規劃和制度建設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保障機制、規范梳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開網上平臺等方面有較大進展,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本著“規范、明了、方便、實用”的原則,根據我鎮的實際,突出重點,創新形式,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不斷深化公開內容,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業務培訓,不斷創新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形式,從而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扎實有效開展。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將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以外的,與經濟建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通過信息告知欄等渠道和方式,主動向社會進行了公開,全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推進。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一)組織領導情況
我鎮政府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不斷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體制機制建設,形成了“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工作機構抓落實”的組織領導體系,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并且安排專人負責信息公開解釋工作,解答群眾來人來電疑問,確保了2012年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序進行。
(二)制度建設情況
一是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規章制度。嚴格按照的要求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現規范化、法制化、常規化管理。二是根據縣政府要求,結合木李鎮工作實際,制定了《木李鎮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木李鎮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木李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規章制度,明確了我鎮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內容、形式和公開、受理、回復的反饋機制。嚴格遵循政府信息公開基本原則開展信息公開工作,做到“依法公開,真實公正,注重實效,有利監督”。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在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的內容方面,我鎮抽調專門工作人員分類整理、系統公開,目前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89條。其中:政策法規類信息21條,業務工作類信息58條,包括農經財政、村建土管、民政保障、計劃生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等方面,其它信息110條。
在政府信息公開的平臺建設方面,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我鎮高度重視公開信息平臺建設,在鎮黨政辦公室和鎮檔案室設立公共查詢點,接納群眾查詢,解答群眾問題,農委、經委、新農合、民政等科室分別設立政務信息公開專欄,將辦事流程公示,使群眾對辦事流程一目了然。另外,在部分中心村設立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及時對政府各方面信息進行公開,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
四、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
2012年度,我鎮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2年度,無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2年度,全鎮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七、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
(一)保密審查情況
保密審查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環節和必要前提,我鎮政府要求各科室、管區在公開政府信息時嚴格執行上級關于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制度的文件精神,明確保密審查的職責分工、審查程序和責任追究辦法,確保不發生泄密問題;同時要求各部門在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過程中,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系,合理界定信息公開范圍,加強信息公開保密審查,遵循“誰主管、誰負責,誰公開、誰審查”的原則,確保公開信息的合法性和規范性。
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政務公開監督制約機制,明確政務公開工作責任,加強對政務公開的監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和社會評議制度,對各村、各部門信息公開進行監督,督促及時更新政務信息,提高公開質量和公開實效。廣泛接受服務對象的監督,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八、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2年,我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上級有關部門的領導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認識到,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我鎮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1、對《條例》和市、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的學習還不夠好深入,業務熟練度有待于加強;
2、公開政府信息的主動性不夠強,有時不夠及時;
3、公開的內容和形式還欠豐富。
2013年,我鎮將按照《條例》和市、縣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要求,繼續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不斷強化對工作人員尤其是信息員的理論培訓和業務培訓。
2、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各項規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謀事的長效機制,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3、加大資金投入,確保必要的經費保障。
木李鎮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