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高青縣蘆湖街道辦事處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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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564082101B/2022-5224173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22-01-22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蘆湖街道辦事處 |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編制。報告全文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6個部分組成。
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報告電子版可在高青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catwennekamp.com)查閱和下載。如對報告內容有疑問,請與高青縣蘆湖街道黨政辦公室聯系(地址:高青縣城清河路9號;郵編:256300;電話:0533-6951755;傳真:0533-6951755)。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
建立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制度,對政府信息及時主動公開,對政務公開工作進行登記歸檔,規范管理,要求各科室主動報送可公開的總結、規劃、制度、政務動態等材料,充實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內容。2021年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18條,政府網站公開信息113條,占35.5%;政務微信公開信息205條,占64.5%。2021年主動公開更新機構職能2條;發布政策文件1條,解讀文件2條;發布規劃計劃5條;公開重要部署執行情況10條,其中政府工作報告任務執行情況4條,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3條,民生實事工作進展情況3條;其他工作動態27條,涉及扶貧、城鄉環境大整治、垃圾分類等民生熱點工作。堅持解讀材料與政策文件一并公開,2021年共發布了兩份解讀材料。
(二)依申請公開
2021年未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上年度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0起,被提起行政訴訟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要求按照“誰發布、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履行采集、審核、報送等程序,確保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積極利用新媒體平臺,廣泛拓展政務公開渠道,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與內涵,利用政務信息平臺與新媒體,進行宣傳工作,確保政務公開工作的正常開展。網站和新媒體的管理和運行等各項事宜由專門負責人員負責,確保政府信息及時發布與更新。
(五)監督保障
調整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嚴格執行政府重大決策議事規則,健全完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黨政辦公室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并配備了2名專職人員、2名兼職人員負責政務公開工作。2021年4月21日,蘆湖街道組織召開政府公開信息工作培訓會,各科室具體負責人員參加了這次培訓,蘆湖街道建立完善的監督保障,主動作為,認真履職。及時處理有關信息公開方面的群眾意見與建議,確保各個事項得到妥善處理。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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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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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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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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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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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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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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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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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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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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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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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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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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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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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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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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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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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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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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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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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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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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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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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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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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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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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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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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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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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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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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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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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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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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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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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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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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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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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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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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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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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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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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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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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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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要問題
一是政務公開的公開方式依然不夠豐富,缺少新的公開途徑和新的平臺。二是政務公開的事項以工作動態為主,其他事項較少。三是群眾對政務公開的了解不夠多,參與度不夠高。
(二)改進措施
一是要廣泛宣傳,利用群眾日常生活中使用頻繁的新媒體積極進行政務公開,拓寬政務公開的渠道,讓群眾和干部們參與進來。二是要豐富政務公開內容,對工作動態以外的其他各種事項進行主動公開。三是要有針對性地向群眾宣傳實行政務公開、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及政務公開的重要意義,激發廣大群眾的主人翁意識,提高參與民主管理的積極性。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魯政辦字〔2020〕179號)收取信息處理費。2021年,本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費用。
(二)落實上級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情況
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21〕12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山東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魯政辦發〔2021〕5號)、《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淄博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淄政辦字〔2021〕39號)各項規定,制定了《高青縣蘆湖街道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并根據要點要求,重點做好工作動態領域信息公開工作,目前各項工作已落實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情況
2021年,未承辦縣十七屆人大五次會議建議、縣政協十四屆五次會議提案。
(四)政務公開工作創新情況
按照上級精神要求,積極主動對政務進行公開,同時利用微信公眾號進行政府信息的公開,努力建設多平臺政務公開,努力通過各種渠道將政務向大眾公開。在公眾號上設置了互動留言板塊,公眾可以通過該板塊積極參與、反饋信息。
(五)有關數據統計說明
報告中所列數據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與數據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數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