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高青縣蘆湖街道辦事處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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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564082101B/2020-5013317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20-01-20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蘆湖街道辦事處 |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高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和縣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編制。
報告全文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6個部分組成。
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報告電子版可在高青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閱和下載。如對報告內容有疑問,請與高青縣蘆湖街道黨政辦公室聯系(地址:高青縣城清河路9號;郵編:256300;電話:0533-6951;傳真 :0533-6967065)。
一、總體情況
2019年,高青縣深入貫徹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9〕14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9年山東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魯政辦發〔2019〕15號)和《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9年淄博市政務公開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辦發〔2019〕5號)部署的各項任務,持續做好信息發布、解讀回應、政民互動、平臺建設,著力推動行政權力全過程公開、公共服務全流程公開、社會關切全方位回應,切實提升政務公開質量,為全年經濟社會發展創造更加開放透明的政務環境。
(一)政府信息公開體制機制建設情況
一是強化部署推動。蘆湖街道將深化政務公開、大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務生態統一部署,統籌推進;安排專人負責政府公開工作,繼續明確由副書記分管政務公開工作,并向社會公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方面:按照《高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系統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的通知》(高政辦字〔2019〕14號)要求,在縣政府網站“建議提案辦理”欄目主動公開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情況。2019年主動公開承辦的1件縣人大代表建議辦理情況,對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全文予以公開。
政府網站公開信息5條,占8.47%;
政務微信公開信息54條,占94.7%;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對于申請的信息可以公開的,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對于申請的信息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機關的名稱和聯系方式;對于較為復雜的申請件,主動與申請人溝通,了解群眾需求,避免因誤解引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1.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19年,蘆湖街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件,2018年度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
申請內容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內容主要涉及征地補償、房屋拆遷、棚戶區改造等方面。
申請處理情況:2019年共辦結信息公開申請1件。在答復的申請中:
予以公開的辦件有1件,占100%;
2.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蘆湖街道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過程中,未收取任何費用。
3.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2019年,蘆湖街道共發生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一是加強政府信息規范管理,認真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標準規范,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相關工作制度,嚴格對照目錄要求梳理、收集、發布相關信息,逐步提高街道政務公開工作水平(四)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二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培訓,召開了2次培訓會,著力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培訓和宣傳。進一步增強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關于信息公開工作規定及相關法律知識的教育培訓,切實提高其依法公開政府信息的意識和能力。
(五)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機構建設和人員情況
一是加強平臺建設。強化縣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第一平臺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加大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力度,在縣政府門戶網站新開設“領導信息”欄目,全面公開縣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分工和工作簡歷,接受社會監督。加大政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平臺的政務公開力度,統籌推進政務新媒體與政府網站的協同聯動、融合發展,提升信息發布、解讀回應、政民互動、辦事服務的整體水平。
二是強化機構建設。蘆湖街道黨政辦公室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具體科室,2人負責政務公開工作,其中1人專職,1人兼職。
(六)監督保障情況
一是加強工作考核。建立健全完善工作考核機制,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進行考核培訓,督促相關人員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切實提升相關工作綜合素質與能力。
二是強化責任追究。對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出現的各類錯誤必須理清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并追究,建立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問題臺賬,及時查漏補缺,嚴肅對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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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 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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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1 |
0 |
1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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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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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4 |
28017940.46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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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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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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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1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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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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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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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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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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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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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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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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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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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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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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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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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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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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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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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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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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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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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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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1 |
1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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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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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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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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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一是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意識不強,缺乏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二是政策解讀工作機制還需完善;三是重點領域有待擴大公開。
(二)改進措施
一是著力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培訓和宣傳。進一步增強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關于信息公開工作規定及相關法律知識的教育培訓,切實提高其依法公開政府信息的意識和能力。
二是認真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標準規范,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相關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問題臺賬,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準確度。
三是著力加大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的工作力度。以“公開為民”理念,多渠道主動公開各領域的政府信息,深入推進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簡化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促進權責清單的全面落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高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