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高青經濟開發區(常家鎮)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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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6848449750/2019-5014091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19-03-01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經濟開發區 |
本報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編制,報告全文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復議訴訟和舉報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人員情況、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六個部分組成,并附有相關統計表格。
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18年1月1日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報告電子版可在高青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catwennekamp.com)查閱和下載。如對報告內容有疑問,請與高青經濟開發區(常家鎮)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0533-6970767;郵箱:gqxjjkfq@zb.shandong.cn。
一、概述
2018年,高青經濟開發區(常家鎮)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23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通知》(魯政辦發〔2018〕21號)和《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當前政務公開工作主要任務分解表的通知》(淄政辦字〔2018〕118號)等文件為重點,堅持改革創新和需求導向,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制度體系,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和公眾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一)加強組織領導,優化隊伍建設。政務公開工作列入單位領導分工。進一步明確黨政辦公室作為政務公開工作主管科室,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全縣政務公開工作,切實做到機構到位、責任到位、人員到位、經費到位,政務公開工作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
(二)完善制度機制,強力部署推進。國辦發〔2018〕23號文件、魯政辦發〔2018〕21號文件和淄政辦字〔2018〕118號文件下發后,縣政府高度重視,出臺了《高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當前政務公開工作主要任務分解表的通知》(高政辦發〔2018〕30號),,我單位高度重視,認真落實縣政府關于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發布協調、保密審查、虛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責任追究、評議考核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結合區(鎮)工作實際,把各項制度落到實處,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進一步明確重點領域、公開事項、公開方式、責任單位等具體要求,就做好2018年政務公開作出部署,切實抓好各項任務落實。加強公文公開屬性管理,文件擬稿紙設有公開屬性欄目,文件起草審核過程中同步確定其公開屬性,規范發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強平臺建設,拓展公開渠道。充分發揮政府網站作為政務公開第一平臺作用,按時維護更新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信箱等欄目。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8年,高青經濟開發區(常家鎮)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0條。經濟開發區(常家鎮)充分利用縣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立政策解讀機制,明確解讀范圍,強化解讀責任,規范解讀程序,完善輿情收集、研判、報告和回應機制,加強政府與群眾的互動交流,真正做到“聽民聲、知民情、解民憂”,2018年共處理民生熱線247余條,實實在在的解決群眾問題,回應社會關切,征求意見建議。設立區(鎮)信息公開和服務電話,嚴格規范服務流程,認真傾聽公眾訴求,及時回饋群眾問詢,切實維護公眾權益。在縣政府網站“建議提案辦理”欄目主動公開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情況。2018年主動公開經濟開發區承辦的0件縣人大代表建議、1件縣政協委員提案的整體辦理情況,對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全文予以公開。
政府網站公開信息40條,占14%;
其他方式公開信息247條,占86%。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依申請公開處理情況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二)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我單位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過程中,未收取任何費用。
四、政府信息公開復議訴訟和舉報情況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發生針對開發區管委會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有關申訴。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人員情況
開發區成立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共2名具體工作人員。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8年,經濟開發區(常家鎮)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離縣政府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與社會公眾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離,比如信息公開有的不夠及時,公開方式仍有待更加便捷高效,與工作結合不夠等等。
2019年,經濟開發區(常家鎮)將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制度建設。二是認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規范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流程,改進申請辦理方式,對涉及多個單位或部門的申請事項,加強會商協調,依法依規妥善辦理。三是進一步加強政策解讀力度,加大重大行政決策信息、社會關注熱點信息的公開力度,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附件: 2018年高青經濟開發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計表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計表
(山東高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287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0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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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4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247 |
二、回應解讀情況(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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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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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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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0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0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0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0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0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被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七、向圖書館、檔案館等查閱場所報送信息數 |
條 |
0 |
(一)紙質文件數 |
條 |
0 |
(二)電子文件數 |
條 |
0 |
八、開通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或設立門戶網站信息公開專欄)數 |
個 |
0 |
(一)區縣政府及其部門門戶網站 |
個 |
0 |
(二)鎮、街道辦事處門戶網站 |
個 |
0 |
九、政府公報發行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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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報發行期數 |
期 |
0 |
(二)公報發行總份數 |
份 |
0 |
十、設置政府信息查閱點數 |
個 |
0 |
(一)區縣政府及其部門 |
個 |
0 |
(二)鎮辦 |
個 |
0 |
十一、查閱點接待人數 |
次 |
0 |
(一)區縣政府及其部門 |
次 |
0 |
(二)鎮辦 |
次 |
0 |
十二、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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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數 |
個 |
1 |
(二)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0 |
(三)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十三、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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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0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0 |
(注:各子欄目數要等于總欄目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