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高青縣黑里寨鎮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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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004222372J/2013-1202980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13-03-29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黑里寨鎮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會公布2012年度黑里寨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是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高青縣人民政府網”(catwennekamp.com)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黑里寨鎮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地址:高青縣黑里寨鎮政府;郵編:256306;電話:0533- 6765534;傳真:0533-6765034;電子郵箱:gqhlz@126.com)。
一、概述
2012年,在市、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黑里寨鎮政府認真貫徹實施《條例》,層層分解落實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周密部署、突出重點、有序推進,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將推進政府信息公開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轉變政府職能、規范行政權力運行、促進依法行政緊密結合,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一)組織領導情況
進一步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體制機制建設。我鎮政府成了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了“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工作機構抓落實”的組織領導體系,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鎮政府每季度召開一次信息公開負責人會議,研究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措施,協調解決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了2012年全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序進行。
(二)制度建設情況
認真貫徹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規章制度。嚴格按照《高青縣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制度(試行)》(高政辦發〔2009〕51號)、《高青縣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試行)》(高政辦發〔2009〕52號)、《高青縣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試行)》(高政辦發〔2009〕53號)、《高青縣政府信息發布協調工作暫行規定》(高政辦發〔2009〕54號)、《高青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社會評議辦法(試行)》(高政辦發〔2009〕55號)、《高青縣行政機關虛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澄清制度(試行)》(高政辦發〔2009〕56號)、《高青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試行)》(高政辦發〔2009〕57號)、《高青縣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高政辦發〔2009〕58號)、《高青縣行政機關公文類信息公開審核辦法(試行)》(高政辦發〔2009〕59號)的要求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現規范化、法制化、常規化管理。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2012年,我鎮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0條。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1條,占2%;政策法規類信息1條,占2%;規劃計劃類信息1條,占2%;業務工作類信息43條,占86%;統計數據類信息1條,占2%;其它類信息3條,占6%。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公開了各類規范性文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劃及相關政策、政府集中采購項目方面、民生工作方面、教育方面、政府機構和人事方面等信息。此外,還公開了其他與社會公眾及企業密切相關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1、政務公開專欄
在鎮政府大院、及村居均已設立政務公開專欄,定期更新專欄政務信息,及時公開與公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務動態、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政府公報等信息。
2、公共查閱點
鎮檔案館設立1個公共查閱點面向公眾開放,接待公眾查閱政府公開信息。
3、其他平臺。我鎮充分利用《高青工作》、“政風行風熱線”、“高青新聞”等平臺,及時公開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的信息,拓寬了社會公眾獲悉政府主動公開信息的渠道,在鎮政府大院還設置了電子信息屏積極向公眾公開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
2012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2年度,無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2年度,全縣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七、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
(一)保密審查情況
保密審查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環節和必要前提,鎮政府要求相關單位在公開政府信息時嚴格執行《高青縣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試行)》(高政辦發〔2009〕53號)及《高青縣行政機關公文類信息公開審核辦法(試行)》(高政辦發〔2009〕59號),明確保密審查的職責分工、審查程序和責任追究辦法,確保不發生泄密問題;同時要求各單位定期開展保密自查工作,確保已公開信息的安全。
(二)監督檢查情況
為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鎮政府不定期抽查各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情況,并要求各單位積極開展自查,督促各單位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此外,通過網絡、投訴電話、信箱等方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要求,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全面性、有效性。
八、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2012年,我鎮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同時也存在工作認識有待進一步加強、工作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公開內容有待進一步規范等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少數委辦站所對貫徹實施《條例》重要性的認識不深、重視不夠,領導機構和工作專班沒有切實履行職責,工作進展較為緩慢。
二是由于對《條例》的學習不夠、理解不深,部分委辦站所工作人員對哪些信息應該主動公開、哪些可依申請公開、哪些依法不能公開把握不準,對本鎮生成的政府信息未進行科學分類,工作較為被動,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公開不全,更新不及時,沒有在《條例》規定的時限內公開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強監督和督辦。繼續組織專門人員查找政府信息公開的薄弱環節,以行政審批和行政執法的程序和結果為重點,督促不斷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深度和廣度,不斷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三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社會評議政風、行風的范圍,讓人民群眾對政府信息公開情況進行評議,并根據評議結果完善制度、改進工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實現行政機關工作的透明、公開、廉潔、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