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高青縣經濟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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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MB28635201/2018-1968665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18-02-27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經信局 |
本報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編制。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18年1月1日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報告電子版可在高青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catwennekamp.com)查閱和下載。如對報告內容有疑問,請與高青縣經濟和信息化局(原高青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聯系(地址:高青縣城高苑路32號;郵編:256300;電話:0533-6961158;傳真:0533-6961158)。
一、概述
2017年,高青縣經信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7〕24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山東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魯政辦發〔2017〕39號)和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淄博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淄政辦發〔2017〕17號)等文件為重點,堅持改革創新和需求導向,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制度體系,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和公眾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一)加強組織領導,優化隊伍建設。政務公開工作列入單位領導分工,成立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將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落實到局領導班子每一個成員、每一個崗位和相關科室,并安排專人負責政務信息公開上傳工作,切實做到機構到位、責任到位、人員到位、經費到位,政務公開工作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
(二)完善制度機制,強力部署推進。國辦發〔2017〕24號文件、魯政辦發〔2017〕39號文件和淄政辦發〔2017〕17號文件下發后,我單位高度重視,出臺了《高青縣經濟和信息化局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具體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重點領域、公開事項、公開方式等具體要求,就做好2017年政務公開作出部署,切實抓好各項任務落實。
(三)加強平臺建設,拓展公開渠道。充分發揮政府網站作為政務公開第一平臺作用,按時維護更新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信箱等欄目。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7年度,我局主動公開及更新政務信息165條,其中政策法規、部門公文信息2條,工作動態類信息96條,財政預決算信息4條,其他信息63條。
(二)其他信息平臺建設情況
2017年,我局通過微信公眾平臺——“經信之窗”向公眾發布經信工作48期。
(三)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情況
本單位2017年按照政府信息公開要求,積極辦理回復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依申請公開處理情況
我局2017年度無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項。
(二)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局2017年度無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復議訴訟和舉報情況
2017年,我單位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訴訟,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群眾舉報。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人員情況
明確了政務公開工作分管領導和責任處室,調配充實了政務公開工作崗位人員。局辦公室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具體科室,2人負責政務公開工作,其中1人專職,1人兼職。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2017年,我局在政務信息公開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仍存在信息公開不夠及時等問題。2018年,我局將進一步提高對政務信息公開的重視程度,按要求及時公開政務信息,積極參加上級部門舉辦政務信息公開方面的講座、培訓,更準確、更深入地了解并掌握政務信息公開相關知識,增強部門執行力與公信力,提升部門治理能力,更好地為公民做好政務信息服務工作。
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計表
高青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2018年2月27日
附件1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計表
(高青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165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2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65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0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0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0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0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0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被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七、向圖書館、檔案館等查閱場所報送信息數
| 條 | 0 |
(一)紙質文件數 | 條 | 0 |
(二)電子文件數 | 條 | 0 |
八、開通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或設立門戶網站信息公開專欄)數 | 個 | 0 |
(一)區縣政府及其部門門戶網站 | 個 | 0 |
(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門戶網站 | 個 | 0 |
九、政府公報發行量 | ||
(一)公報發行期數 | 期 | 0 |
(二)公報發行總份數 | 份 | 0 |
十、設置政府信息查閱點數 | 個 | 0 |
(一)區縣政府及其部門 | 個 | 0 |
(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 個 | 0 |
十一、查閱點接待人數 | 人次 | 0 |
(一)區縣政府及其部門 | 人次 | 0 |
(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 人次 | 0 |
十二、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0 |
(二)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1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1 |
(三)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 | 萬元 | 0 |
十三、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0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