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淄博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關于推動工業穩增長有關支持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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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MB28635201/2022-5299206 | 文號: | |
發文日期: | 2022-03-28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淄工信發〔2022〕1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高新區、經濟開發區、文昌湖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山東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工作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經濟工作會議工作要求、市委經濟工作會議工作安排,引導全市工業企業加快生產,推動全年工業生產穩定增長,實現經濟運行精彩開局穩健向上,經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支持政策。
一、支持企業第一季度加快生產
1.對2022年第一季度產值實現同比增長的企業分檔次進行獎勵:(1)2021年年度工業產值1億元以下的在庫規模以上工業企業,2022年第一季度產值同比增長50%以上的,每家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2)2021年年度工業產值1億元以上10億元以下的在庫規模以上工業企業,2022年第一季度產值同比增長40%以上的,每家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3)2021年年度工業產值10億元以上30億元以下的在庫規模以上工業企業,2022年第一季度產值同比增長35%以上的,每家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4)2021年年度工業產值30億元以上的在庫規模以上工業企業,2022年第一季度產值同比增長30%以上的,每家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二、支持企業升規納統
2.對2021年年度納統及2022年2月月度納統企業第一季度生產實行分檔獎勵:(1)2022年第一季度工業總產值同比增長50%以上的,產值超出增長50%部分,每增加200萬元獎勵1萬元,每家企業最高獎勵15萬元;(2)在2022年第一季度工業總產值同比增長30%以上50%以下的,產值超出增長30%部分,每增加400萬元獎勵1萬元,每家企業最高獎勵15萬元。
3.對其他月份月度升規納統企業進行獎勵。在落實市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工業新舊動能轉換的若干政策》(淄政發〔2019〕2號)規定獎勵基礎上,對月度新納統企業再獎勵20萬元,同時還可享受本政策第4條中所列獎勵(月度納統企業增速視為100%)。
三、推動全年工業穩增長
4.對2022年全年產值較2021年增速提高的企業分檔進行獎勵:(1)2021年年度工業產值1億元以下的在庫規模以上工業企業,2022年產值較上年增長50%以上的,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2)2021年年度工業產值1億元以上10億元以下的在庫規模以上工業企業,2022年產值較上年增長40%以上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獎勵;(3)2021年年度工業產值10億元以上30億元以下的在庫規模以上工業企業,2022年產值較上年增長35%以上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50萬元獎勵;(4)2021年年度工業產值30億元以上的在庫規模以上工業企業,2022年產值較上年增長30%以上的,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獎勵。
本政策中關于數量范圍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行,有效期一年。本政策與我市出臺的其他政策交叉重疊的,除有特殊規定外,按就高原則執行,不重復享受。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政策解釋。
淄博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淄博市財政局
2022年3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