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高青縣高城鎮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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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004433006T/2014-1199848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14-03-21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高城鎮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高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會公布2013年度我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是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高青縣人民政府網”(catwennekamp.com)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高城鎮政府聯系(電話:0533-6315004;傳真:0533-6315994;電子郵箱:gczf0001@163.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開,是深入推行政務公開,轉變政府職能,建設陽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權的重要舉措,對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2013年,我鎮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及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繼續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類事項作為政府信息公開重點,進一步鞏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果,扎實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努力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不斷完善和創新政府信息公開形式,將涉及國家秘密、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以外的,與經濟建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通過政府網站、政府信息查閱場所、信息告知欄等渠道和方式,主動向社會進行了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扎實有效。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一)組織領導情況
高城鎮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高度重視,始終將其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專門人員專門抓的組織領導機制,做到領導工作到位、責任落實到人。確立了“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主抓,人大監督實施,黨政辦負責組織協調”的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有力推動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
(二)制度建設情況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依據縣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文件及規章制度要求,我鎮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經過討論研究,制定了2013年度《高城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高城鎮政府信息公開監督檢查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等相關制度,并實現了各項制度上墻。在此基礎上,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崗位目標管理考核,健全和落實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促進政府信息公開。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3年,我鎮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06條。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1條;政策法規類信息3條;規劃計劃類信息2條;業務工作類信息93條;其它類信息7條。
我鎮主動公開的信息有信息公開指南、機構概況、內設機構、機構領導、政策法規、規劃計劃、業務工作、統計數據等9類。
(二)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1、政府網站。市民通過縣政府門戶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可查看我鎮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閱室。鎮黨政辦公室是我鎮信息查閱室及資料索取點,該科室明確一名工作人員為群眾查閱信息服務。
3、其他平臺。我鎮通過《高青工作》、“政風行風熱線”、“高青新聞”等平臺,及時公開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的信息。此外,還在鎮政府院內設置了信息告知欄積極公開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
2013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3年度,無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3年度,全鎮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七、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
(一)保密審查情況
我鎮嚴格按照《高青縣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試行)》、《高青縣行政機關公文類信息公開審核辦法(試行)》開展政府信息保密審查工作。規定所有公開的信息都要進行嚴格的逐級審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審核,再報鎮黨政辦公室審核,然后報分管領導審核,最后報主要領導審簽。
(二)監督檢查情況
為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我鎮通過投訴電話、電子郵箱等方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要求,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并積極接受縣政府的檢查督導。
八、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3年,我鎮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加強了組織領導,狠抓制度建設,豐富公開內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現在: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還不夠深入全面;主動公開工作的日常化、常態化有待進一步加強。所以在2014年的工作中,我鎮將繼續根據縣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認真貫徹執行《條例》,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強化信息的時效性和工作規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在不斷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寬度和廣度的同時,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的程序有序地推進,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的合法、全面、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