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高青縣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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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004222209B/2022-5224103 | 文號: | 無文號 |
發文日期: | 2022-01-19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公安局 |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編制。報告全文分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6個部分。
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報告電子版可在高青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catwennekamp.com)查閱和下載。如對報告內容有疑問,請與高青縣公安局網上公安辦公室聯系(地址:山東省淄博市高青縣黃河路85號;郵編:256300;電話:0533-2135118;傳真:0533-6961107)。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
制定《高青縣公安局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更好地貫徹落實。2021年在縣政府網站公開信息80余條,在微博“高青公安”公開信息650余條,在微信公眾號“高青微警”公開信息190余條。通過政府信箱共收到7件群眾留言,答復了7件留言,主要涉及身份證的辦理、更換和補辦等問題,全部留言都在3個工作日內答復完畢。
(二)依申請公開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上年度未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未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信息發布審查制度,信息發布前要進行審核,審查信息內容是否正確、公開事項范圍是否準確等。實行政府信息保密審核制度,對準備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核,確保其不涉密后進行公開。嚴格按照縣政府部署要求落實各項政務公開工作,對之前發布的文件、公開的信息進行調整。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進一步加強縣政府網站信息保障,開設機構職能、治安管理、行政執法公示等欄目,分類公開政府信息。開通微博“高青公安”、微信公眾號“高青微警”,結合群眾需求,公開防詐反詐、冬季嚴打整治、創滿意保平安等信息,同時,在“高青微警”開設政府網站、辦事服務入口,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方便群眾辦事。
(五)監督保障
健全完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調整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由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局民生服務在線辦公室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配備了1名專職人員、2名兼職人員。2021年開展政務公開培訓2次,集中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高青縣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等。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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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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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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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4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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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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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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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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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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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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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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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40.61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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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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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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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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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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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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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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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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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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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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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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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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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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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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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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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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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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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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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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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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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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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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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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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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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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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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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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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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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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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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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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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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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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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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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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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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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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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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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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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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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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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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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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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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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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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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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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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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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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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一是政府信息公開運行機制有待進一步規范。
二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有待提升,處理信息能力不強。
(二)改進措施
一是完善工作日常運行機制,建立公安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機制、協調機制、考核、評議和責任追究機制等。
二是定期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培訓會,組織深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強民警對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水平,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增強處理信息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魯政辦字〔2020〕179號)收取信息處理費。2021年,本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費用。
(二)落實上級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情況
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21〕12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山東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魯政辦發〔2021〕5號)、《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淄博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淄政辦字〔2021〕39號)各項規定,制定了《高青縣公安局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強化政民互動,組織開展警營開放日10余次,拓展公安機關與群眾溝通聯系渠道,充分傾聽群眾呼聲訴求,樹立了公安機關良好形象。
(三)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情況
2021年,共承辦縣十七屆人大五次會議建議0件,承辦縣政協十四屆五次會議提案1件,辦復率為100%,在縣政府網站建議提案專題集中公開了提案人、提案原文、提案辦理結果等信息。
(四)政務公開工作創新情況
在微信公眾號“高青微警”,為了加大反詐宣傳力度,防范電信詐騙,利用圖片形式制定“反詐晴雨表”,講解身邊被騙的案例,并提醒群眾做好防范。
(五)有關數據統計說明
報告中所列數據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與數據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數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