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高青縣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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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3700306/2017-1180978 | 文號: | 〔〕號 |
發文日期: | 2017-02-24 | 發布機構: | 高青縣人民政府 |
本報告由高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要求編制,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報告電子版可在高青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catwennekamp.com)查閱和下載。如對報告內容有疑問,請與高青縣政府信息中心聯系(地址:高青縣城黃河路81號;郵編:256300;電話:0533-6967090;傳真:0533-6967065)。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
2016年,高青縣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6〕19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6年山東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魯政辦發〔2016〕23號)、《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淄博市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淄政辦字〔2016〕85號)要求,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公眾關切,進一步細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任務,加大公開力度,增強公開實效,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助力深化改革、經濟發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設。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牽頭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確定一位政府領導分管,建立健全協調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切實抓好工作落實。縣政府辦公室積極發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職責,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部門、單位進一步理順機制,明確工作機構,配齊配強專職工作人員,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經費保障,為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保障。
(二)強化制度落實。制定了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發布協調、保密審查、虛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責任追究、評議考核等9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2016年,制定下發了《高青縣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的意見》(高政發〔2016〕12號)、《高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高青縣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高政辦字〔2016〕32號)。在實際工作中,把各項制度落到實處,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三)加強解讀回應。探索建立政策解讀機制,明確解讀范圍,強化解讀責任,規范解讀程序。建立輿情收集、研判、報告和回應機制。進一步加強政府與群眾的互動交流,通過“政民互動平臺”,解決群眾問題,回應社會關切,征求意見建議,消除不實傳言,正面引導輿論。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6年,全縣各級各部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212條。其中,縣政府及各部門公開2153條,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公開1059條。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中:
政府網站公開信息2462條,占76.6%;
政務微博公開信息48條,占1.5%;
政務微信公開信息13條,占0.4%;
其他方式公開信息689條,占21.5%。
(一)圍繞深化改革推進公開
行政審批事項清單、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公開情況:及時銜接落實國務院、省、市取消下放調整行政審批事項或其他行政權力事項。按照淄政字〔2016〕34號文件要求,印發《關于清理規范承接行政審批事項和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有關問題的通知》(高政字〔2016〕32號),調整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1項,規范行政權力事項5項,承接落實省、市下放行政審批事項3項,清理規范有關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4項。按照淄政字〔2016〕29號文件要求,印發《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等項目的通知》(高政字〔2016〕35號),取消1項,轉為政府內部審批1項,恢復2項,凍結10項、子項18項。按照淄政字〔2016〕70號文件要求,印發《關于清理規范行政許可等權力事項和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取消行政許可事項1項,承接市政府轉交的行政許可事項1項,新納入目錄的行政許可事項1項;取消其他行政權力事項10項,承接市政府下放的行政處罰事項10項,上交權限4項;清理規范有關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2項。以上文件公布及清單事項的動態調整均在縣政府門戶網站、部門(單位)網站、高青縣機構編制網、高青縣政務服務中心網站及時公布公開,共計發布通知公告10條,動態調整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6批次,實現了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政府信息的及時公開。
市場監管公開情況:圍繞規范事中事后監管,重點推進保障性住房、產品質量、食品藥品、旅游市場、知識產權、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執法監管信息公開,公開執法監管的依據、內容、標準、程序和結果。在縣政府門戶網站設立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雙公示欄目,公開行政許可信息和行政處罰信息。縣政府門戶網站實現與“信用山東”、“信用淄博”網站鏈接。
政務服務公開情況:2016年在高青縣政務服務中心網站發布信息650條,并在網站上公布了公共服務事項目錄、辦事指南、辦事結果等信息,方便群眾辦理業務和查詢辦理進度。充分運用“互聯網+政務服務”,打造基層政務服務優質平臺。將市網上審批系統接入鄉鎮便民服務中心, 實現了省市縣三級政務服務互聯互通和政務服務向網上辦理延伸。在山東政務服務網上公開政務大廳辦事指南、目錄以及依據、條件、需要資料、費用、程序、時限、結果等,使群眾可以通過山東政務服務網進行網上咨詢、網上申報、網上辦理。同時,在縣政務服務大廳設立自助辦理查詢區,各窗口擺放窗口明白紙和服務指南,做到了申請條件、申請材料、法定依據、辦理時限、是否收費等要素的公開,打造公開、透明的陽光政務服務平臺。
(二)圍繞繞促進經濟發展推進公開
經濟社會政策公開情況:通過縣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微博、政務微信等方式集中公布縣委、縣政府出臺的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政策,以及支持“雙創”、促進就業、推動供給側改革、培育發展新動能、改造提升傳統動能、深挖內需潛力、優化產業結構、擴大對外開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擴大傳播范圍,提高政策知曉度。
政府投資的重大建設項目公開情況: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公開2016年政府投資審批項目56個及企業核準項目11個,其中對項目單位、項目名稱、建設內容、投資金額、建設地點、批準文號、立項時間等進行了公開。開展政府集中采購198次,政府采購信息均在淄博市政府采購網、山東省政府采購網公開。
公共資源配置領域信息公開情況:加強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機構建設,依法公開交易公告、資格審查、成交信息、履約信息以及有關變更信息等,著力推進公共資源交易法制化、規范化、透明化。進一步制定監控(標)室使用管理、檔案室管理、評標專家抽取、評標回避、機房管理等制度和工作人員行為準則、評標區管理規定、評標(審)紀律、評標專家須知等,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項目、工程建設項目、產權、土地等交易流程。
減稅降費公開情況: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公開了《小微企業都能減免哪些稅費》、《減免稅為企業“減負”》、《“銀稅互動”助力誠信小微企業揚帆遠航》等減稅降費信息。縣國稅局、縣地稅局分別開通微信公眾平臺,發布支持小微企業、促進就業創業、兼并重組等方面的稅收優惠和減免政策。制定出臺了《高青縣縣級現行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和《高青縣縣級涉企現行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對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編制出臺了《高青縣實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性收費標準清單》,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增強收費政策的透明度,加強社會監督,規范收費行為。2016年,縣物價局開展了32次價格收費執法檢查,在中國經濟導報網站公開了13條次價格收費執法行為信息;下發檢查通知書9份,受理12358價格舉報電話14起,均已妥善處理。
(三)圍繞民生改善推進公開
扶貧工作公開情況:公開了2016年初“再識別、再認定”精準識別3928戶、6530人為建檔立卡貧困戶。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政府采購信息、材料打印招標等信息3次。對2015、2016年共27個貧困項目第三方招投標情況、驗收情況進行公示。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對雨露計劃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補助1425人進行了公示。
社會救助公開情況:制定出臺了《高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提高全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高政辦字〔2016〕21號)、《高青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的意見》(高政字〔2015〕83號)和《高青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高青縣臨時救助暫行辦法>的通知》(高政字〔2014〕99號),并在縣政府門戶網站、縣民政局網站公開。2016年,在高青縣社會救助查詢系統網站中公開救助信息6901條。
推進就業創業信息公開情況:在縣政府門戶網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公開了《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低收入群體領取取暖補貼》等各項補貼政策的申領條件、申領程序等信息6條次。開展“春風行動”、“就業援助月”等4次大型招聘活動,活動時間、程序、參加方式等信息全部在網站上予以公開,4次活動共計參加企業102家,提供就業崗位4000余個,前來求職人數達到1200人。公開“創業齊魯訓練營”、《第二屆“中國創翼”青年創業創新大賽》等創業信息信息6條次。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開辟招聘和求職專欄,全年為158家企業發布招聘信息223條次,發布求職信息36條次;公開各項補貼的發放信息8條次。
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情況:在縣政府門戶網站轉發公示高青縣2016年棚戶區改造項目分解落實任務,涉及5個改造項目,1127戶。截至2016年項目全部開工建設,順利完成棚戶區改造項目開工計劃。2016年共改造939戶農村危房。
環境保護信息公開情況:開展24次環境執法行動,處罰14家企業,在縣環保局網站公開41條環保信息,發布5條環境污染應急響應,處置2起群眾舉報環境污染事件。批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142個。對7個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或選址不合理等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建設項目予以拒批。共辦理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竣工驗收手續30項。嚴格落實污染源日常監管隨機抽查制度,全年共抽查國省控企業32家次,環境監管重點企業40家次,一般污染企業50家次,立案14起。
教育、衛生和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情況:通過報紙、網絡、印發資料等多種形式,主動公開重點教育項目建設、高青縣教育質量提升三年行動計劃、學前教育規劃、課堂教學改革、教學管理改革、教師隊伍建設、教育信息化建設、學校安全管理、先進典型事跡、學校文化特色建設、家校合作、校務公開、教育法律法規宣傳等內容。醫院、婦幼保健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在門診大廳、候診大廳、住院部等處,均以公示欄、電子屏、宣傳小冊等形式公開依法執業登記、重點學科的人員情況、承擔教學任務情況、院內外管理、工作人員識別標志、各科室位置格局、指示、行風建設等。公開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動態、行政許可情況、抽檢抽驗信息、廉政建設、陽光黨務等信息1440余條,更新縣政府門戶網站“食品安全信息”專題信息230余條。利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3.31主題宣傳日”、“5.25國際愛膚日”、“食品安全宣傳周”及食品藥品安全知識“進學校、進農村、進社區”活動,積極宣傳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法律法規和基本常識,累計發放知識手冊和明白紙17000余份。
(四)圍繞助力政府建設推進公開
推進決策公開情況:嚴格按照《高青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高青縣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通知》(高政發〔2014〕68號)文件要求,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在決策前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并及時反饋意見采納情況,規范重大決策行為,提高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
政策執行和落實公開情況:制定出臺《高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任務分解落實方案的通知》(高政辦發〔2016〕7號),將縣十六屆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所確定的2016年工作任務,按照責任分工細化分解到各有關部門、單位。縣政府督查室對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任務分解完成情況實行月調度、月通報,實事求是公布進展和完成情況。
財政預決算公開情況: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公開了2015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2016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其中支出預算公開到功能分類的項級科目。87個一級預算單位(涉密部門除外)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公開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以及部門決算和“三公”經費決算。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依申請公開情況
2016年,全縣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辦結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均已按時答復。
(二)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縣各級各部門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過程中,暫未收取任何費用。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復議訴訟和舉報情況
2016年,全縣各級共發生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1件,其中,復議結果維持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1件。全縣各級共發生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訴訟1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群眾舉報。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2016年,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離省、市政府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與社會公眾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離,主要表現為:依申請工作需要進一步規范;政策解讀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機制落實情況需要進一步提高等。
2017年,我縣將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精神,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推進行政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二是加強政策解讀,將政策解讀與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慮,同步安排。注重運用數字化、圖表圖解、音頻視頻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讀的針對性、科學性、權威性。三是進一步規范依申請公開工作,加強業務指導,改進申請辦理方式,提高依法依規辦理工作水平。
高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2月24日
2016年度高青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計表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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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3212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11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11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2462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48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3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689 |
二、回應解讀情況(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12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2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2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6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2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0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2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2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2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2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2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1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1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1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1 |
六、被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七、向圖書館、檔案館等查閱場所報送信息數
|
條 |
69 |
(一)紙質文件數 |
條 |
21 |
(二)電子文件數 |
條 |
48 |
八、開通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或設立門戶網站信息公開專欄)數 |
個 |
15 |
(一)區縣政府及其部門門戶網站 |
個 |
6 |
(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門戶網站 |
個 |
9 |
九、政府公報發行量 |
||
(一)公報發行期數 |
期 |
0 |
(二)公報發行總份數 |
份 |
0 |
十、設置政府信息查閱點數 |
個 |
2 |
(一)區縣政府及其部門 |
個 |
2 |
(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
個 |
0 |
十一、查閱點接待人數 |
次 |
2 |
(一)區縣政府及其部門 |
次 |
2 |
(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
次 |
0 |
十二、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十三、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20 |
(二)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60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2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40 |
(三)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 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8 |
十四、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1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1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