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飲用自制泡酒、誤飲醇基燃料中毒事件的發生,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發布預警公告如下:
01
提高中毒防控意識
(一)預防飲用自制泡酒中毒。不少民間藥酒配制偏方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經臨床檢驗,存在一定安全風險。如果盲目采用民間偏方,對藥性、劑量不清楚,不了解配制常識,也不懂得對癥服用,可能會造成身體損害,嚴重的甚至會發生意外。不要盲目自制、飲用藥酒,不泡制、不飲用非食用物質泡酒,不喝無標簽標識、浸泡藥材成分不清等來歷不明的藥酒。各種外用藥酒要妥善保管、標明用途,避免誤飲可能含有危害身體健康或生命安全的外用藥酒。養生保健需要自泡藥酒的,應在中醫師、中藥師的指導下進行,并到正規藥店采購藥物。不用鉤吻(俗稱斷腸草)、草烏、附子等有毒成分的中草藥浸泡藥酒。
(二)預防誤飲醇基燃料中毒。醇基燃料是以醇類物質為主體配置的燃料,其工業甲醇毒性較強,誤飲后,對人體的神經系統和血液系統損壞大。使用醇基燃料的各類餐飲服務單位,要加強使用環節管理,嚴禁隨意存放,并進行明顯標識,指定專人管理,專間存放,嚴禁同白酒混合存放,嚴防誤將醇基燃料當散裝白酒飲用。消費者要慎買散裝白酒,索取票據,飲酒后若出現身體不適,須及時就診。若發現白酒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02
出現癥狀及時就醫
飲用自制泡酒、誤飲醇基燃料后,如果出現頭暈、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煩躁不安、幻覺等癥狀應及時前往醫院治療。來不及就醫的,應當立即采取簡易催吐等方式,盡快排除體內尚未被吸收的毒素后及時就醫,同時要保留好樣品或嘔吐物供專業人員救治參考。
03
妥善處置中毒事件
各級各部門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事件報告制度,若發生中毒事件,及時向衛健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報告,積極穩妥開展調查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