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精神,統籌推進標準化發展,7月29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貫徹<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7大任務、9項工程、6項行動、28條措施,不斷優化標準化治理結構,增強標準化治理效能,提升標準化整體水平,推動云南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實施意見》明確了發展目標
到2025年,主導或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5項以上、國家標準20項以上、行業標準50項以上,共性關鍵技術和應用類科技計劃項目形成標準研究成果的比率達到50%以上,建成輻射南亞東南亞的綜合性、專業性標準化研究機構,力爭國家質量標準實驗室、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落戶云南。
到2035年,覆蓋全域、結構優化、技術合理的現代標準體系更加健全,具有云南特色的標準化管理體制更加完善,市場驅動、政府引導、企業為主、社會參與、開放融合的標準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實施意見》確定了工作任務
7大任務:推動標準化與科技創新互動發展、提升現代產業標準化水平、完善綠色發展標準化保障、加快城鄉建設和社會建設標準化進程、提升標準化對外開放水平、深化標準化改革創新、夯實標準化發展基礎。
9項工程:實施全域旅游標準化提升、高端裝備制造標準化強基、新產業標準化領航、標準化助力重點產業穩鏈、參與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提升、生態文明建設標準化提升、公共安全標準化筑底、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參與標準國際化躍升工程。
6項行動:開展新型基礎設施標準化行動、瀕危動植物保護與利用標準化行動、鄉村振興標準化行動、城市標準化行動、社會治理標準化行動、養老和家政服務標準化行動。
28條措施:加強關鍵技術領域標準研究、推動科技創新與標準融合發展、支撐支柱產業發展壯大、助力打造“三張牌”優勢產業、推進現代產業優化升級、增強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可控、加強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支撐、提升生態系統建設和保護標準水平、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筑牢綠色生產標準基礎、強化綠色消費標準引領、推進鄉村振興標準化建設、推動新型城鎮化標準化建設、加快行政管理和社會治理標準化建設、加強公共安全標準化工作、推動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促進營商環境持續優化、深化標準化交流合作、強化貿易便利化標準支撐、配合推動國內國際標準化協同發展、優化標準供給結構、推動標準化運行機制創新、推動標準與質量基礎設施融合發展、強化標準實施應用、加強標準制定和實施監督、提升標準化技術支撐水平、大力發展標準化服務業、加強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等28條措施。
《實施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利用世界標準日和重要標準發布等活動,宣傳標準化對高質量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普及標準化知識,提升標準化意識,營造全社會學標準、用標準、守標準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