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條件
(一)準予批準的條件:
1. 圖書、音像、電子、報紙、期刊出版單位從事網絡出版服務,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確定的從事網絡出版業務的網站域名、智能終端應用程序等出版平臺;
(2)有確定的網絡出版服務范圍;
(3)有從事網絡出版服務所需的必要的技術設配,相關服務器和存儲設備必須存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2. 其他單位從事網絡出版服務,以上所列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有確定的、不與其他出版單位相重復的,從事網絡出版服務主體的名稱及章程;
(2)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是在境內長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至少1人應當具有中級以上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3)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外,有適應網絡出版服務范圍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可的出版及相關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的專職編輯出版人員,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少于3名;
(4)有從事網絡出版服務所需的內容審校制度;
(5)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予批準的情形:
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
申請材料
(一)形式標準
申報材料一式兩份,有關資格證書須驗原件。
(二)行政審批申請材料目錄
1. 申請設立網絡出版服務機構
序號 |
提交材料名稱 |
原件/ 復印件 |
份數 |
紙質/ 電子報件 |
要 求 |
1 |
主辦者的申請文件 |
原件 |
2 |
紙質 |
編輯部(文件需明確由非法人編輯部從事互聯網出版;報紙(期刊)有2個以上主辦單位的,由主要主辦單位報送請示,其他主辦單位出具同意文件;請示文件中需明確非法人編輯部是何主辦單位的內設機構) |
2 |
申請單位的法人證明文件復印件 |
復印件 |
2 |
紙質 |
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機關法人證明文件 |
3 |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申請表》 |
原件 |
2 |
紙質 |
含可行性報告 |
4 |
申請單位章程復印件 |
復印件 |
2 |
紙質 |
已設立的企業加蓋工商查詢章,其他加蓋上級單位公章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中級以上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及其身份證復印件 |
復印件 |
2 |
紙質 |
(中級以上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需驗原件 |
6 |
編輯出版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簡歷、出版專業及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和上一年度的培訓證明復印件(至少8人,其中出版專業不少于4人;在這8人中,中級以上不少于3人,其中出版專業不少于2人) |
復印件 |
2 |
紙質 |
職業資格證書需驗原件 |
7 |
工作場所使用證明文件復印件(租賃合同或自有產權證書) |
復印件 |
2 |
紙質 |
|
8 |
《域名注冊證書》復印件 |
復印件 |
2 |
紙質 |
|
9 |
已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活動的單位須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復印件或非經營性業務備案材料,未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活動的單位無須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非經營性業務備案材料,但應作出說明 |
復印件 |
2 |
紙質 |
|
10 |
《網絡出版服務單位基本信息登記表》 |
原件 |
2 |
紙質 |
已從事實體出版的單位提供 |